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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没白读春秋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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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div>作为冯知县的代言人,秦德威当然有资格答话。他指着施文明,质疑道:此人从县库取走了二千两,那是此人的问题,与冯县尊有干系?

先前还以为这小学生多么难对付,原来到了真正需要专业的时候,也不过如此!张御史不禁又起了轻视之心。

随意回应道:施文明所行乃是幕僚之责,在别人眼中,代表的就是冯知县。若非如此,库吏怎会将银票交给他?

幕僚与书吏、差役等身份不同,若幕僚犯了公罪,东家就应当同罪连坐,这里面的道理别说你不懂!

张御史这意思就是,书吏差役这些人是县衙所属公务人员,如果犯了罪,知县最最多就是失察,只负所谓的领导责任。

而幕僚是知县私人聘请的,知县对幕僚负有全责,如果幕僚在公事上犯了罪,知县无论知情与否,就要连坐。

所以按照这个理论,施文明如果以幕僚身份从县库拿了银票,就算知县否认,那知县也具有同样责任。

又如果知县知情,那么知县就是主使,负全部责任,那幕僚只是个跑腿办事的。

总而言之,冯知县是跑不掉责任的。

秦德威看着施文明,下通牒一样的劝道: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可是冯县尊的老乡亲,望你迷途知返,不要在这里做什么证人了!

施文明却狠声道:公义在此,不敢以私情废公义。

秦德威忍不住就扭头对冯知县说:你看看你,都找的什么垃圾,还老乡亲?现在我要往死里弄他,冯县尊你还想拦着我吗?

冯知县闭目养神,装死谁不会啊,只要能过这关,都可以忍!不过听到秦德威这轻佻口气,他突然就放心了,估计躺赢妥了。

施文明对公案磕头道:这姓秦的竟敢当堂威胁在下,请御史老爷做主!

张御史见秦德威这肆无忌惮的模样,忍无可忍的把公案拍的震天响:你这状师再胆敢妄言恐吓威胁证人,便打出公堂!

秦德威叹口气,冯知县的问题真不好立刻解决,手里没任何证据就说不清,那就只好先解决有问题的人了。

他对张御史拱了拱手:在下有些疑问,还望御史老爷解惑!无论这施文明检举冯知县贪赃也好,还是作证也好,他和冯知县是什么关系?

御史老爷你似乎已经认定,他是冯知县的私人幕僚?

张御史还以为秦德威打算在幕僚名分是否确立这方面强行狡辩,就强调道:无论有没有幕席虚名,或者签了聘用文书。

施文明做的事情就是幕席事情,在别人眼里就是代表知县的幕僚,知县也没有公开否认过,不然别人凭什么把银票给他?故而可以认定其幕僚身份是一个事实。

秦德威连忙打断了张御史的解释:在下并不是质疑这点,在下只是想问,依照我大明律例,家奴告主,如何惩治?

施文明很敏感的抬头辩解道:幕僚为宾客,如何能视同家奴?

秦德威没理施文明,只对张御史说:东家又称东主,这个主字怎么写?虽然是宾客,但就能背叛主人家吗?

我大明上下尊卑有序,家奴告主要论罪,家奴欺主往往论斩,主人家有罪,家奴可以不用作证,为的就是让人明白上下秩序,这才是律法背后的大义所在!

然后秦德威指着施文明,仿佛举重若轻的继续说:幕席虽然不等同于家奴,但伦常义理是相通的!

这样的人,以幕席检举东主,这就是忘恩负义、背主叛上!他的一切佐证,根本就不应该采用!

我不知道御史老爷你读不读春秋,晓不晓大义?还是说,你打算鼓励这样以下逆上的背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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