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小说网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蝶如衣 - 第一章(1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蝶如衣: 蝶如衣 - 第一章入戏行那年,宋日初才十四岁多一点。

爸爸是老派人,本来是死也不愿意女儿「拋头露面」当戏子:「……下三槛,一辈子叫人看不起,进不了好人家的门……」,但家里弟妹多,要吃饭要唸书,入戏行,说到底也是一门营生,只要踏上台板,便有工资可领。穷人家的儿女,脑子所想的,也不过是眼下那一顿饭,将来,不能想,也不敢想。

宋日初在他跟前跪了一天一夜,发了狠誓绝不行差踏错,也仗着妈妈在旁边保証,他才勉强让宋日初成行。

当时,宋日初带了两件衣服,一对鞋子,便离开家乡,跟温媚学做大戏。

温媚是妈妈的同乡姐妹,小型班「锦胜和」的花旦。她把宋日初带进锦胜和后,不让她拜师,反要她跟班中小武学做兵仔。

当宋日初照着镜子,心里也就明白了----镜中人既高且瘦,身段平板,长相也平庸,活脱脱的一隻丑小鸭。无论从左看到右,还是从上看到下,都找不出半分娇美柔媚来,怎么可能是当花旦的材料?让她反串男角,倒也是条出路。

儘管温媚没有收宋日初作徒弟,却对她好得没话说,花了很多时间和心血教导她。戏班里的其他前辈,都看在温媚脸上,对宋日初也十分关照,常常明里暗里的指点,就算发现了她在偷师,也没多责怪。

在戏班里的日子,都是简单、实在的。宋日初每天一睁开眼睛,便是练功和操曲,直到太阳下山。戏班开锣后,便躲在「虎渡门」打戏钉,梦里梦外,都是叮板功架和做手。

宋日初不是天资很高的人,人家看两遍懂、看三遍熟的东西,到她手上,非得花上三五七天不可。但她靠着天生的骡仔脾性,拚着一腔蛮劲儿,也总算把那些排场行藏唱曲练得滚瓜烂熟。

过了大约半年左右,温媚便安排宋日初出场当「手下」。宋日初还清楚记得,第一次上台做小兵卒,跟随姐妹们在台上走「南蛇」,眼睛不小心瞄了瞄台下,只见一堆堆黑云也似的人头,心,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才半刻鐘的工夫,彷彿已是一辈子的累。回到后台,身上里里外外,全给汗水混湿透了。

渐渐的,宋日初出场的机会越来越多。到了后来,居然开始担任「拉扯」,即大将朝臣酒客书僮之类的间角,总有两三句对白什么的。

宋日初当然明白,这都是开戏师爷卖给温媚的人情。宋日初心里着实感激,也断不敢丢温媚的脸,所以每次演出,总是竞竞战战,尽管那是最微不足道的过场间角,都倾尽全力,成绩倒也中规中矩。

主开始支宋日初薪水了。当她双手接过那二十块钱,禁不住掉下泪来----终于,可以挣钱了,家里也总算有个指望。

宋日初把工资平分了两份,一份孝敬温媚,一份寄回家去。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宋日初在温媚的照顾下,一边学戏,一边登台,不必担愁衣食,还可以分担家里生计,心里真是快活不过。

同班中有一个小武生林菁,许是人夹人缘,对宋日初特别关照。

林菁很热心介绍宋日初跑落乡班:「俗语说:『鱼唔过塘唔大』,有机会一定要出去闯闯,认识多些人,也让多些人认识你,三、五个月后回来,班主定必不敢再欺负你----你现在当的是『拉扯』,领的却是『手下』的工钱,都说你笨,好欺负!」

「但话说回来,跑落乡班很辛苦,也危险,你考虑清楚也好。」

「菁姐,日初不是怕辛苦、怕危险,」宋日初说:「只是我入行才一年多,功夫都是皮毛,自己丢人不要紧,只怕连你作介绍人的面子都要给丢光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