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官差出现,方宁便从失去师父的沉痛中清醒,取而代之的是疑窦丛生:
她和师父住的院落,虽不是深山老林,但人烟稀少,与镇子相隔十八里山路,就算师父与杀手打斗,惊扰到其他住户前去报官,按衙门的位置,官兵到这里至少要一个时辰。
然现在不到半个时辰,恰在她返回家中,发现师父尸体时赶来,未免太过巧合。
若是有人进来,发现师父被杀,随即报案,那报案之人必然轻功不弱,能缩短时间的穿梭两地,即为人证,为何不现身呢?
方宁打量着一直被百姓埋怨尸位素餐的县令,顿觉难以指望,不卑不亢的说了几句客套话:回大人,民女没有杀人,死者是民女的师父。民女于回家途中遭人劫杀,好不容易活了下来,赶回家时,师父已被人杀害。请大人明察。
县令嗤笑,道:口说无凭。有人证吗?
没有。但荣县令您应该有。不然您如何得知这里有命案发生?方宁哂笑反问完,扬扬下颌,指向正被尸检的孙怀义,道:另外,我师父皮肉弹性较好,如脸部、颈部与生前无多差别,筋骨并未僵硬,弯曲自如;尸斑尚未形成,说明死亡时间很近,不会超过半个时辰。而民女这段时间,刚好在在竹林东南面十里,遇到数名杀手缠斗。大人若派人前去查看,能搜到我与他们打斗留下的痕迹。民女根本来不及杀害我师父。
荣县令看向仵作,默默询问方宁所言是否有理,见仵作点点头,冷哼道:痕迹可以伪造,这是许多杀人犯惯用的脱罪手段。你说了不算。本官自会查验决断。
仵作从孙怀义前胸的伤口内拔出一枚凶器,送到荣县令眼前,接道:大人,初步检查,死者被一弯钩状的利器切断心脉,且五脏六腑均有破裂。观其伤口与行凶手法,凶手应该是习武之人。
方宁看清仵作手里凶器形状,立时瞠目结舌,那是她的隐星镖。
哦?本官看看。荣县令捻着下巴的胡须,仔细的观察了凶器片刻,眼神阴毒地看向方宁,前几日你在镇上救过一个差点被贼匪强暴的女子,用的正是它,对吗?
方宁怒极反笑,民女被人陷害,分明是刚刚在竹林中自救时落下的,后被凶手拿走栽赃。您……
什么话都让你说了。凶手总是头头是道。现物证分明,无人证澄清,你的嫌疑巨大,本关有权将你收押,待公堂查审。荣县令打断,立刻让衙役将方宁架走。
众人从山道下来,路过的挨家挨户都点了烛灯,开窗探望,有好奇心重者特意出门靠近观察。
闹得这么大动静,连县老爷都出动了。
不知道啊。哎,那不是方宁方娘子吗?她犯事儿了?
恐怕是,不然怎会上脚铐,这是重刑犯的待遇啊。
不会吧。方娘子心地善良,人很好啊。她与她师父还免费给我家儿子治病呢。
村民你一言我一语,伴着长长的火光,在无边的黑夜里沸腾。
突然,人群里跑出来一年轻娘子,跪扑在县令身前,急道:方娘子是好人,你们一定是抓错了。
方宁认出是自己救下的险被强暴的外乡女子,冷峻、悲凉的神色稍有好转。
荣县令斜长的鹰眼半眯了起来,呵斥道:办案要讲究证据,岂能任由你断定是非曲直。她从前好,不代表现在好,你对她了解多少?你若没有证据就不要盲目相信。再闹,本官有理由怀疑你是共谋。
说罢,衙役将女子拉远。
女子身形不稳,跌撞间卧倒在方宁脚下。
方宁不忍,想扶她一下,让她尽快离去,却忽觉短靴进了一个异物,似是一根细长的小针,有点扎脚。
她扭动脚踝,低头欲察,正见女子掩在袖内的手,极快的有规律的拍了拍她鞋面几下。
她心中一动,迎上女子焦灼的目光与素面,才发现女子的右耳缺了一个耳饰,那隐藏在凌乱发丝下的嘴形分明是说:解锁快逃。
方宁惊愣,不知该感慨这女子有勇有谋,还是该笑她胆大包天。
其实,官兵气势汹汹的将她束缚搜身前,她已将二十七枚暗器藏于书房各隐蔽之处,留下三枚变换形状,两枚藏于鞋中,一枚藏于口中,以备不时之需。
她自己可以脱困,不需任何人帮助。
不过,女子知恩图报的勇气,让她于百鬼傍身的夜行中,感到了一丝温暖与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