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女王她出山了: 第348页至少比起某某明星的小娇妻要容易实现的多,对吧。
【星盟之主:别发律师函,没用。直接邮寄法院传票。】
可以说要多刚有多刚了。
【星盟之主:《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我说你们俩演技差,这是事实,并非捏造。】
【星盟之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报假警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星盟之主:你们可以起诉我,我等着。动不动就甩一张律师函,吓唬谁?演技差还不让说,谁惯得你们这些臭毛病。】
全网因为【星盟之主】的四连发,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两家顶流小鲜肉和小花的团队,已经懵了。
他们觉得自己的脑容量,不太够用。
以往别家的团队发布律师函,道歉的道歉,毫不含糊。
怎么到了他们这里,这位网友居然如此刚。
的确,单纯的发布律师函并没有用,法院传票才是硬道理。
关键的一点来了,这件事真不足以让他们劳烦法院。
他们就是起一个震慑作用。
现在好了,没有震慑住,反而让自己这边落得一个有苦难言的下场。
他们也知道自家的艺人演技差,可这不是刚出道嘛。
总得给新人一个崛起的机会。
第一部 戏,就被人如此的下面子,搁在谁的身上能高兴的起来。
为了自家艺人的路能一直风光,对于这些言论肯定是要加以引导并制止的。
可惜,没用。
【我们家清清演技的确不太好,但是她是个新人,希望广大网友能给她一个学习的机会。】
【哟,自家拆台了?律师函都出来了,这是让人给学习机会的态度?明明就是不让其他人开口说话。】
【想学习就私下里学,别拿着别人的作品当磨刀石。《温柔时光》可是我高中时期的最爱,就毁在这俩人手里了。】
【看看你们的偶像,再看看那些老戏骨,人家刚出道的演技,就已经是你们偶像这辈子搭天梯都摸不到的顶峰,还好意思说什么新人。新人不背这个锅,看看我偶像封惟刚出道时的演技,你们也配叫新人。】
【你行你上啊】
【哎,我上还真行。】
【你上人家还不要你呢。】
【说的是什么,行的上不去,人造脸反倒是招揽了一群脑残粉。】
【我女儿以后要是追这样的明星,我能打死她。】
【同上,是碰到这种脑残儿女,都得急眼。】
【不见得吧,他们这群脑残的爹妈,不就没着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