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 第724章 田家始,李家终世子的官服自有定制,但镇北王府的世子真的需要自己的官服时,却又有些无措。
这不仅仅是因为府里一直空悬着小侯爷亦或者是世子,而是因为礼数这类的规矩,在很长时间以来,在这里,不算规矩。
当规矩无法制约到你时,不去遵守规矩这种行为的本身,就是一种快感。
什么大不敬,什么礼制不合,什么会不会被人当把柄参上去,都不是镇北侯府需要在意的事儿。
自上一代镇北侯爷帮姬成玦的爷爷争得皇位始,镇北侯府的地位,其实已经彻底超然了。
李梁亭在御书房里就曾和燕皇打趣儿说过他爹那会儿还喜欢在家里偷偷穿龙袍过过瘾,
再看看李梁亭自己解龙袍的熟稔,他在家必然也没少试穿。
所以,
世子归府的时间虽然不算多长,但王府断然不可能在各项衣物上去对他短缺的道理。
但,
一些衣服,平时穿穿,去祠堂里,去出席一些自家的活动场合倒是没什么问题,哪里不合适哪里逾矩也没人当一回事儿;
可要穿出去,作为镇北王府的正使去蛮族王庭,本质上还是代表大燕去的,这官服,就得讲究了。
王爷该穿什么衣服,
世子该穿什么衣服,
多少金丝多少挂边多少配饰以及图案纹理,可都是有讲究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
当王府里的人,开始将原本自己以前不屑的规矩给重新捡起来准备遵守时,本就意味着天象的变化。
镇北王府超然于大燕之外的存在格局,正在不断地被模糊,眼瞅着要回去和大家一起玩了,自然得遵守大家这个圈子里的主流规则。
好在,王府里的能工巧匠不少,王妃本人,更是绣中好手,就是郡主,原本脾气火爆瞧不上女红的她,在京城的岁月里,倒也会时不时地做些活计来打发打发光景,她本就聪敏,针线活自然也就上手了。
所以,
母女二人为主,紧赶慢赶,再左瞧右瞧,总算是将一套地地道道于礼制相符的世子蟒袍给改出来了。
李飞将其穿上,站在自己母亲和姐姐面前。
其实阿弟长得不差的。郡主说道。
也就这样子了,比他爹当年好多了。王妃评价道,他爹当初站在陛下身边,完全被对比下去了。
后来为娘有时也会想想,当年陛下喜欢带着你爹一起玩,怕不仅仅是看在你爹侯府小侯爷的身份,红花总喜欢带绿叶衬托自己不是?
娘,陛下年轻时,很英俊么?
你瞧瞧那些个皇子,又有几个长得丑的?就是那小六子早年胡闹,有点被酒色掏乏了身子,但那副皮囊还是不错的。
那娘当年为什么选了爹?
瞧着你爹踏实呗,你爹当初对我说,这辈子,就我一个女人了。
就因为这话?
这话当然哪个男人都可以说,但还是得看身份不是。
也是。
李飞穿着蟒袍就站在那里,看着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在那里聊着天。
终于,
王妃的注意力又回到了自己儿子身上,
道:
儿啊,娘呢,其他的也不和你说了,说了也没啥用,人是历练出来的,我儿既然承担了这个责任,就放开手去做吧。
你毕竟姓李。
儿子明白。
嗯,娘也不哭了,哭来哭去的没个意思,娘这辈子就算是造孽造在了这李家了,唉,你说说,这安生日子过得不也挺舒服的么,可偏偏,就得赶着趟地去一遍遍遭罪。
李飞笑道:娘,时局如此,世道如此,总得有人要站出来去做事的。
这些个道理,娘不用你来教,你呢,出去了后,到老蛮王那里,先捡着好话来听,这封信呢,你留着,是娘亲手写的,到时候给那老蛮王。
李飞伸手接过了信:娘,这是?
求亲的,娘替你,向老蛮王提个亲,他大皇子不是娶了个蛮族公主嘛,娘估摸着那老蛮王膝下也没个适龄闺女给你了,蛮族最小的公主许给了姬家,咱总不能把辈分往高了要,于礼不合,我儿也吃亏。
这样吧,
让老蛮王从他孙女儿里选个与你,聘礼聘书,娘也准备好了,就在礼物车里,到时候将娘这封信连礼单一并送过去给那老东西。
娘,这不是要打仗了么,怎么还……
你懂个屁!
王妃没好气地瞪了自己儿子一眼。
李倩笑着解释道:阿弟,爹爹和靖南王若是出征时出了什么差池,那你是必死无疑的,可若是爹爹和靖南王如秋风扫落叶卷入,
说不得,到时候就是那老蛮王考虑要留个种了。
王妃点头道:是这个道理,娘在信里暗示了,想要那小王子的子嗣里挑个出来给你,虽然年纪可能小一些,娘听说还只是个娃娃,但到底是那小王子的嫡亲血脉。
要是那女娃娃能保你性命,她日后到咱家,娘也不会亏待了她。
李飞算是明白过来了,只能说,李家的这两个女人,真的是太聪明了。
她们没办法去改变镇北王李梁亭的决定,
但在这决定之下,却依旧可以鼓捣出办法,以增添自己这个儿子的活命机会。
若是这场战事出了差池,那自己必然会被蛮族杀了泄愤,甚至是被祭旗,以发动会盟后的蛮族第一次东征;
而若是自己父亲和南王打成了,局势一边倒了,依照燕人对蛮族的残酷性子,蛮族王庭上下,必然是不留活口的,事实上,这场仗,本就是奔着这个目的去的。
而自己这桩亲事,是可以为金帐王庭保留血脉的。
另外,阿弟,这个,你拿了去。
李倩将自己袖口里的一把精致匕首丢给了李飞,李飞伸手接住了。
阿姐嘱咐你,出使归出使,气节可以有,但得故意表现得外强内虚的意思,而且,还要流露出你朴实的一面。
反正你打小被养在山村里,怎么装个朴实的黔首,不用阿姐再来教你吧?
然后,将这把匕首,送给王庭里的哪个小王孙,表露出你很喜欢他的样子,装出一种你很执拗很踏实的感觉。
关键时候,如果一个小公主不够保你的命,到时候你再拉一个小王孙呢?
让那老蛮王,或者是那将要接掌蛮族王庭的小王子,对你说出,留你一命可以,但你也得保护一个王孙继续活着云云。
甭管什么理由,你都一口答应下去。
是,阿姐,弟弟明白了。
其实,咱们不做这些,若是战事顺利,老蛮王应该也不会杀你的。王妃发出一声叹息,王府的世子要是没了,你爹那老东西要是真图个洒脱将那一把老骨头丢荒漠里不回来了,咱王府接下来,就真直接成绝户了。
民间吃绝户,那可是真的狠;
朝廷吃绝户,那也是不会留什么情面。
百年侯府,说不得就得被朝廷撤掉收回中枢了,这镇北军,这北封郡,也要被收走了。
老蛮王只要脑子还没糊涂,他也不可能愿意看到侯府基业被大燕朝廷完全收回去的,到那时候,一个统一的大燕,一个中枢掌握整个地方的大燕,呵呵……
为他蛮族后世计,他也会考虑留你一命回来继承这王位的。
娘,您这话听起来还真让儿子觉得,自己似乎死在那荒漠才是于国最有利的事儿。
你爹估摸着就是这般想的,但说到底,他们仨是疯子就罢了,娘还是觉得真正的爷们儿,首先得给自己家里照顾好喽。
娘脾性烈,可受不得日后削藩的冷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