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 第644章 智珠在握郑侯爷冉岷的声嘶力竭,
将巡城司士卒内心的怒火一下子引燃;
燕人这些年南征北战,四顾之下,近乎没有一个没被自己击败过的对手,这种膨胀起来的自信,可不仅仅局限于民间;
其实,
真正的眼高于顶,真正的老子天下第一情节最严重的地方,其实就在军中,就在这群丘八之中。
他们亲历过赫连家、闻人家,也就是晋人引以为傲的三晋骑士被自家镇北军靖南军打得溃不成军,他们亲历过兵锋抵近上京城下乾人的无助和彷徨,他们亲历过野人千里逃奔尸横遍野,也见过望江江畔,楚人宛若一头头猪猡一般血染江面。
这是一群骄兵,
如果是在燕地,他们或许会收着点,但这里是颖都,是晋人居多的地方,手下败将,哭喊着等着自己来从野人手中救出来的王府,
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一时间,
弓弩上弦,
甲士抽刀,
有两个校尉直接开口喊道:
直娘贼,俺们亲眼见着刺客进的王府,不交出刺客,就血洗王府!
血洗王府!
血洗王府!
赵文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追随司徒雷半生,见证过大成国最辉煌的时候;
原本,他以为前些日子王府护卫被抓走处决,已经是最大的耳光了,谁成想,今日的这一幕,才是真正地将王府最后一丝颜面都丢入了粪坑之中!
连血洗王府的口号都喊出来,
那王府,
那司徒家,
以后又算得了什么?
说来很可笑,
王府之所以在背地里依旧还有很多势力,还有不少追随者,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燕人看重王府,燕人想用成亲王府来安抚颖都,安抚晋地;
因为燕人看重,所以王府才能显得更值钱;
而一旦燕人明火执仗地主动去践踏王府的尊严,王府背后的势力们,估计不是同仇敌忾,而是会觉得,这座王府,似乎也就那样子了,而后,分崩离析。
诸位,先前确实有一名刺客进入王府,却已被杂家击退了,现在人已经不在王府。
赵文化只能开口解释道。
哈哈哈,你当俺们是三岁稚童么?
糊弄鬼呢!
这会儿,王府内的仆役家丁们也都赶了出来,他们手里也拿着刀枪,其实,他们身手还是不错的,但在此时,气势上明显颓了下去。
这就是王府坐视护卫被带走杀掉的后遗症了,给你卖命可以,但你动不动就卖队友,那谁还愿意给你卖命?
人心一散,队伍就不好带了。
赵文化的脸部肌肉抽了抽,他当然知道自己先前的解释可能会起到不好的效果,在这些已经被愤怒近乎冲昏了头的丘八眼里,根本就是欲盖弥彰。
但赵文化毕竟也是久经事情的,刺客刚走,巡城司甲士们就怒吼着冲到王府门口,还抬着那个都尉。
要是到现在赵文化还看不出来这是一个局,那他真的就是白挨刀了当年胯下的那一刀!
可问题是,既然知道是被人设计了,自己还和那个刺客交过手,你要直接说没见过刺客子虚乌有,
这固然是看似最恰当的应对处理,
可设计这场局的幕后人没想到?
一旦你矢口否认,很可能马上就会有打脸的证据出现,到时候那就真的是黄泥落裤裆了!
兄弟们,杀进去,为嫂子报仇!
住手!
就在这时,骑着马的许文祖出现了,他没穿官袍,而是一件白色的内衫,显现出其是刚从床上得知消息赶来的样子。
这是在干什么,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许文祖怒斥道。
这时,
先前带头的校尉马上走了过来,在马前跪下:
太守大人,好叫您知道,俺们都尉家今日遭了刺客,嫂嫂为了保护俺们都尉被刺客刺死了,幸好俺们一伙兄弟及时赶到,惊退了刺客,然后一路追着刺客到王府里。
俺们是眼睁睁的瞧着刺客翻入了王府的院墙!
大人,
兄弟们都是为大燕流过血,负过伤的,就是进了这巡城司,兄弟们也是三日一操练,从未懈怠过,都尉也常常对俺们说,绝对不能荒废了功夫,消磨了血性,日后要是陛下有诏,俺们巡城司兄弟还得披挂上马,继续为大燕厮杀!
就是在这颖都城内,
俺们平日里办案拿人,说实话,也没少得罪人,俺们都尉也是出了名的铁面都尉。
都尉对俺们说,俺们是燕人,燕人就在打起燕人的脊梁,替陛下,替朝廷,将这疆土给守好喽!
说到这里时,
这名校尉已然泣不成声,
偌大的汉子,竟然擦起了眼泪。
都尉是为了给大人您办差,才得罪了王府,招致王府报复,大人,您可得为俺们都尉做主啊!
……
这人口才不错。陈大侠评价道。
郑凡瞥了陈大侠一眼,道:对,你赶紧学学。
陈大侠摇摇头。
剑圣的目光,则依旧还落在冉岷的身上。
我不喜欢这个人。
我能理解。郑凡说道,但我,也不是很喜欢。
你喜欢用这种人。
那是以前,没什么选择余地,谁不希望自己麾下都是谦谦君子德才兼备?
呵呵,就是让我麾下都是陈大侠,我晚上睡觉也会乐得笑醒。
陈大侠微微皱眉,问道:这是在夸我?
对。
为什么要有‘就是’?
着重强调。
剑圣开口道:我以为你会因为这事,看重他,然后收下他。
他是许文祖的人,我怎么可能会和他抢?
郑凡特意注意了一下剑圣的脸色,
继续道:
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他想拼一把,那就看他以后的造化吧,再说了,许胖胖可不是省油的灯,他心里有数。
这是一条充满着野心的狼狗。剑圣这般评价道。
谁在喊我啊。
这时,
楼梯口,苟莫离正好端着糕点走了上来。
郑凡伸手,拿了一块糕点,放入嘴里,道:
本侯这儿已经有一条狼王了,这种狼狗,我还看不上呢。
苟莫离马上露出微笑。
他善于捕捉任何微小的细节,
首先,
狼王,和狗很像,却不是狗。
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出来,自己这阵子的表现,已经在逐步得到平西侯的认可,自己现在,也在逐渐尝试性地学那些个先生们一样,将主上掺杂在侯爷的称呼里偶尔用用。
主上对自己锁链,正在越来越松,自己以后,就越来越有机会可以独当一面了。
剑圣看了看苟莫离,又看了看郑凡,
道:
苟莫离和他,不一样,苟莫离可以忽悠自己的族人去送死,可以让自己最亲信的手下去为自己断后,但他,不会为了一点所谓的机会,就杀掉自己的女人。
苟莫离将装着糕点的盘子送给很饿也很伤了的陈大侠,
举起手,
道:
我想杀也杀不了,李良申和那个七叔,会把我脑壳捶爆。
剑圣又看着郑凡道:
你也是,你能狠下心来做很多事,你曾说过,田无镜不在乎什么世人不世人的,其实,你才是真的不在乎,有时候你看着民夫看着流民的眼神,给我的感觉,像是在看一幅水墨画。
哦,很精致的比喻。郑凡面容平静,心里则受到了触动,因为剑圣看得,很准。
但你不会去故意牺牲自己在乎的人,所以,田无镜才愿意将他的儿子,放在你这里养。所以,我才会愿意站在这里。
我很荣幸。郑凡后退半步,行了个西式礼。
苟莫离则开口道:我说,剑圣大人,下面还在演戏呢,咱能不能等散场后再讨论心得?
唉。剑圣叹了口气,只是有感而发。
苟莫离努了努嘴,道:这也是我羡慕你的理由。
呵呵。剑圣笑了。
其实,
没人真的会在意架子上冉岷怀里刘娘子的死,
哦不,
巡城司甲士们会在意,
但这座酒楼上,正在看戏的这群人,哪怕是最悲天悯人的陈大侠,也很难在此时对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的死,去产生什么共情。
不去在乎一个女人的死,反而在讨论这个男人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矫情。
但苟莫离敢这么想,却不敢直接这么说出口,他最近发现剑圣有时候看向自己的目光有些不对劲,所以尽量减少了自己单独出现在剑圣面前的机会,这货,似乎想杀自己!
不过,
在这时,
苟莫离还是走到栏杆边,一边看着下方的情景一边感慨道:
怎么说呢,正如主上先前说的那样,人是分时候的,架子上的那位都尉,说不得没从军前,在邻里乡间,还是出了名的古道热肠助人为乐的好汉呢。
郑凡将最后一点糕点送入嘴里,然后伸手在苟莫离的狗皮帽子上擦了擦,道:
你是想到了以前的自己么?
苟莫离笑笑,
主上您,何尝又不是一样呢,以前的主上,应该是不屑玩什么幕后谋划的。
以前的郑侯爷是什么行事风格?
几百骑?
走,南下乾国!
一千五百骑?
走,更要南下乾国!
那叫一个风风火火。
因为现在发现,可以用最小的代价,去完成目的。
紧接着,
郑凡补充道:
但我还是喜欢享受这个过程。
……
大人,请大人为我们主持公道!
请大人为我们主持公道!
一下子,
所有巡城司甲士都跪伏下来,将刀口横在自己脖子上,这是死谏!
马背上的许文祖,
和自己胯下的马一样,显得进退艰难。
而此时,
随着王府门口的喧嚣不断发散,
很多个衙门的人赶赴了过来,但没人敢插手,同时,外围还出现了很多道目光,显然,大半个颖都城的权贵,再次被惊动了。
悄无声息间,
一种共识开始在大家伙心底升腾起来,
那就是以前虽然去了国号成了亲王的司徒家,这座成亲王府,至少,尊荣上,是不可撼动的。
但如果几次三番地被削脸,那,就开始掉价,开始不值钱了。
这时,
一名手下文官来到许文祖面前,求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