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 第556章 宴!郑伯爷在往前走,剑圣在其身侧。
稍前方,有一群甲士正在搬运着前方的尸体,清开道路,再近点,则有四个甲士一人一把大扫帚,推开地上的鲜血。
因为,伯爷的靴子踩在污秽的血水上,会不舒服。
其实,郑伯爷没那么矫情,前阵子在打东山堡时,也能亲自扛着刀下去杀敌,但,条件允许的话,何必再苦着自己?
生活,就是需要多一些仪式感,你自己享受其实还是次要的,关键是你的这种仪式,你手底下的士卒们很喜欢看。
原本前面派人说要将抓到的人给押送到码头,郑伯爷拒绝了,他决定还是自己去荆城看看。
这时,一名背上插着三色旗的传信兵飞奔而来,跪伏下去禀报道:
侯爷,梁将军在城内库房里发现了一批楚人甲服,请求调兵。
准。
阿程要做什么,郑伯爷一般不会管,反正,听他的,准没错。
人特意派人过来请示一下,是为了给自己一个面子。
喏!
传信兵跑回去复命了。
边上,剑圣笑了笑,开口道:
侯爷?
郑凡笑道:由他们去吧。
先前自己下令时,下面士卒们就开始喊侯爷有令云云。
底层士卒或许站的高度不够,但他们也都明白,当自己这些人出现在荆城时,对于镇南关的数十万楚军,意味着什么。
一场远超当初千里奔袭雪海关的大功,就在眼前!
一些士卒擅自做主地将伯爷的称呼变为侯爷,一方面是发自内心,另一方面,是觉得已经水到渠成了。
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大家伙坚信,此战必胜,伯爷必定封侯!
所以,在这个时候,郑凡是不会去纠正他们称呼上的错误的,也不看看眼下是什么时候,眼下是什么地方。
昔日田无镜被削去王爵后,下面不少士卒依旧喊王爷,其实是一个道理。
当然了,在你享受着这种军心的同时,你同时也会必不可免地被下面的人推着走。
走到一定程度后,大概,就是黄袍加身了吧。
剑圣对于平野伯之心路人皆知这件事,已经见怪不怪了,不过,剑圣还是开口问道:
接下来,是守在这里么?
袭击荆城得手,按照正常发展,接下来,应该是死死地守在这里,阻断住镇南关和楚地之间的联系。
郑凡摇摇头,又点点头,
道:
守是肯定要守的,但不见得是那般守,守城,也有很多法子,事实上,现在,我军已经出击了。
先前梁程的请示?剑圣问道。
他不通兵事,但喜欢问。
郑伯爷点点头,道:是的。
而此时,从北城门处,一支身着楚军甲胄打着楚人旗帜的军队正在快速出城。
伴随着领头将领的一声低喝,
原本队列井然的兵马,一下子变得松松垮垮,垂头丧气,还有不少人特意从附近地上死人尸体借点血擦擦脸。
一支败军,向北而去。
传令下去………
郑伯爷指了指附近的尸首,下令道:
将城内城外的尸体,全都丢渭河里去。
让尸体顺着宽阔的渭河继续漂浮,让下游的楚地百姓实实在在地看见,看见前方的楚军,已经败了,死伤无数。
这种恐慌的情绪,不仅仅是要给北面的镇南关楚军看的,还得给后方的楚地百姓看见,说不得,到时候会有很多浮尸会顺着支流流入觅江。
让那群只知道在觅江上游船喝酒赏戏的楚地贵族们,亲自感受一下战争的恐怖。
他们应该经历过战争,楚国的局面,也并非一帆风顺。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前几年诸皇子之乱时,所动用的兵马规模不可谓不大。
但楚地,真的已经很久没有过这般清晰地感知到过来自外部敌人的侵袭了。
就是上次玉盘城下的四万楚军亡魂,也是死在晋地。
他大楚摄政王以自己的手腕强行凝聚贵族的力量统一对外,应该很不容易了;
郑伯爷觉得自己这个大舅哥,完全可以能者多劳,
所以,
他不介意给大舅哥加加码。
当刀子架在你脖子上,
当你皮肤已经感知到森冷寒意后,
就不信你们还能继续铁板一块!
入城后,两侧街面上,可谓是甲士林立,刚破的城,发生什么意外都不算意外,所以,对于伯爷的保护,要更为上心。
好在,荆城不算很大,走走看看,再注意一下地上的脏污,没多久,郑伯爷就和剑圣一起走到了城守府。
城守府大门口,有些鲜血淋漓,但里头,则干爽多了。
城守府的最后一拨护卫见大势已去后直接选择了溃逃和投降,里面并未发生过太多厮杀。
在院子里,
郑伯爷看了看四周,
对身边的剑圣道:
我原本一直以为乾人的园林造得极好,但现在看来,楚人的园林,也确实别有风味。
乾人的园林更讲究文化气息,楚人则更追求自然。
剑圣开口道;先前有人向你汇报过,城守姓景?
对,叫景溯源。
那就没错了,楚国最大的园林,不在郢都,而在景氏。
大楚景氏不蓄养私兵,以大楚文脉所在之族著称,也正因此,景氏大部分心思,其实都用在了如何优雅,如何更优雅以及如何最优雅这三个方面。
景溯源来荆城当城守,为了享受,在城守府内特意按照景氏的审美修葺了一下园子,也很正常。
贵族老爷们得吃好喝好心情好,才能有心情去关心一下底层百姓,再写写诗,粒粒皆辛苦。
当然了,作为侵略者的郑凡,是没这个资格去批判这个批判那个的。
他虽然出身自虎头城黔首,但屁股早就坐权贵这边了。
这时,四娘走了过来,笑道:主上,奴抓了个厨子,手艺想来是不错的,食材都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做。
郑伯爷点点头,指了指这里,道:
就这儿吧,摆张桌子。
家具,都是现成的,亲卫们马上去搬来了一张梨花木圆桌,三张方花纹路椅。
茶具和茶叶,那也是顶好的。
郑伯爷先坐了下来,同时示意剑圣一起坐。
剑圣没客气,坐了下来。
四娘斟了两杯茶,放在郑伯爷和剑圣面前。
剑圣低头喝了一口,微微颔首,道;
好茶。
郑伯爷则抿了抿嘴唇,将杯子放下,道:
比大泽香舌,还是差了些许。
因为他就只对大泽香舌印象深刻。
剑圣笑笑,不语。
郑伯爷则扭头看向四娘,道:在前头垒个土灶,让厨子就在那儿烧菜吧,我们看着。
是,主上。
很快,那边开始垒简易土灶,厨子夫妇也都战战兢兢地走过来,齐齐在郑凡面前跪了下来。
叫什么名字?郑伯爷问道。
回贵人的话,小人叫牛东官。
牛东官,做菜吧,本伯饿了。
是,是。
牛东官和自己妻子起身,两人马上去土灶那边忙活起来。
四娘则走了过去,站在土灶旁,看着。
有她在旁边盯着,就算这个面相老实的厨子真的不顾妻儿想要当一把英雄下毒,也绝对没这个机会。
剑圣开口道;会不会有些不好?
剑圣不在乎先前入城路上的尸横遍野,但在乎这个被抓来的厨子当着自己二人的面做菜给自己二人吃,有些,太过碾人了。
郑伯爷笑了笑,道:
这是帮他扬名呢,他如果真的将饭菜做得好吃,以后,就是大厨了,再者,看着师傅做菜,本就是一种………工匠精神。
工匠精神?
有些人,喜欢这个调调。
你喜欢?
我还好。
牛东官那边第一道菜开始下锅,很快,香味就飘散过来。
很难以想象,你现在很闲,居然真的在认认真真地等吃饭。
郑伯爷则道:我这不是闲的,再说,我现在做的,是很有意义的事,说不得千百年后,他今日所做的菜,就会变成哪个地方的名菜。
以后的人每每吃到这道菜时,都会想到咱们今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