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食究竟怎么样,林冬不怎么在意——他是吃过饭来的。
这顿饭叫下午茶。
下午茶可以追溯到大腐国17世纪时期,绵延至今,渐渐变成现代人休闲习惯。
一般人不是每天都有下午茶,林冬例外。
除了他和史密斯,裴擒虎也赔坐在旁,他觉得自己在香江这边混过一段时间,英文水平还行,当个翻译不成问题。
然而林冬从一见到史密斯,在史密斯完全不懂中文的情况下,就改口说了英文。
非常之流利,简直裴擒虎此生从未所见。
他的内心的是崩溃的。
丢人啊。
刚才还和林总说,老板,我的英文不错,可以当翻译。
当时林总看他的眼神,他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奇怪,现在终于明白了。
他就是一个沙雕。
还当翻译,当个屁的翻译啊。
人家这需要翻译?
你的英文真的特别好,我如果闭着眼睛的话,估计都不知道坐在面前的是一位华夏绅士。斯密斯对此表示惊讶。
他最开始的时候,只觉得林冬举止走路很符合自己心目中古典绅士范。
没想到英文也如此的遛。
而且随着交流的进一步加深,他惊讶的发现林冬的英语很奇怪。
公元四世纪之前的大不列颠居民说着凯尔特语,后来日耳曼人征服了他们,将诞生于日德兰半岛和莱茵河流域的一种西日耳曼语言盎格鲁撒克逊语带入不列颠,现在一般称其为古英语。
换句话说,大腐国的原住民不说英语。
英语是德语的衍生品。
后来又融入了维京人说的古诺尔斯语,再后来融入了法语。
讲法语的贵族、讲拉丁语的教士和讲古英语的农民。
再后来又吸收了许多希伯来文、希腊文和亚兰文的语法,形成了近代的英语语法。
成立于1972年的皇家英语学会,提倡人们说这个时期的英语。
但是自从米国崛起,大腐国本土也被侵蚀的严重。
目前还能够坚持并且把皇家英语说好的,在大腐国本土都不多,尤其是年轻人群体。
但林冬说的非常好。
保罗·史密斯本人都自惭形秽。
有些非常生涩的语法,他仅仅在早期的诗歌作品中才接触过。
其实林冬已经很努力的在说现代英语。
他穿越过来之后,曾经打算利用记忆药水的神奇,多学几门语言,结果发现一门汉语其实就足够他学很长时间。
如果不是原主留下了一定的语言天赋,他可能连话都不会说了。
最后不得已,单只恶补了一下现代英语的知识。
这会来暹罗拍戏,他必须学习暹罗话,算是他要掌握的第三门语言。
我和我的设计师团队,非常欣赏林先生,所以提议让林先生来代言我们的产品,只是我们的公司卖给了霓虹人49%的股份,他们把这件事情搞复杂了。史密斯这一趟过来,就是因为林冬这边明确拒绝了和他们的合作。
连品牌挚友这个都将不再存续。
亚洲这边的市场,大多是霓虹的管理者在管理。
他们在选代言人的时候,考虑的东西更加复杂,也愿意通过竞争的方式,让备选者们为品牌的利益让步。
我能理解,史密斯先生,但是我的身上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为了我个人和公司的名誉着想,只能忍痛放弃彼此的合作,我不能让人们以为我为了私利去中伤同行竞争者的名誉。
林冬解释了一下自己这边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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