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一样的内容。
林冬有钱。
他的公司最近出手好几个亿。
人家根本就不缺钱,所以就把赚钱的机会给了他们仨穷人。
时间差不多了,我去送送客人,等会咱们出去吃个宵夜,这事等会再谈,冬子你再考虑一下。
徐朗他们算是东道主,都去送人了。
林冬过去和施珊珊说了一声,让她先走。
把田大壮给他留下就行。
五个人找了一下小菜馆,大晚上的也没什么人了,多给了老板两百块钱,老板就把门给关上,提前打烊了。
为什么是五个人呢。
林冬、徐朗、周勃、王顺溜……
还多了一个宁海。
宁海是徐朗的朋友,而林冬去年才主演过宁海的《为了黄金就是干》,所以都是自己人。
唯一没有合作关系的可能就是宁海和王顺溜了。
为什么是五个人,林冬没问。
他只知道自己刚吃饭,还没休息两个小时呢就要继续吃了。
这样吃……好爽呀。
咱们首先确定一件事,就是把王鸿远给踢了。徐朗率先开口,《泰不容易》就是他拉起来的摊子,续集自然也还是他来主导。
其实给他一点也没啥,抬头不见低头见。宁海摇摇头。
你知不知道,如果冬子一旦答应和他联手,我们仨……徐朗有点愤怒,也有点后怕,他差一点就被人给截胡了。
谁能想到前一秒和把酒言欢的所谓朋友。
背后刚转身就亮刀子。
就算冬子和他联手,也不会踢你。宁海还是慢慢悠悠的说话。
踢我?王顺溜显然很有自知之明。
我其实也没想掺和,角色不合适的话,我就不演。兜里进了四千万,周勃更关注的就是剧本了。
他确实很挑剧本,比王顺溜更挑。
那这样,我当初找他要10%,他没给我,那我次给他10%,但是他必须出双份的钱。徐朗智商也不低,本来就是在气头上,这气一过去,就开始分析得失了。
在没有林冬干涉的时空,没了周勃和王顺溜,他不还是继续拍《港不容易》了嘛。
我觉得行,真的没有必要得罪死,这会《泰不容易》成功,和光剑的发行不无关系。宁海事不关己,算是非常理智的了。
正是因为这种曼斯条理的思维方式,朋友们又是也喜欢找他参谋。
你们觉得呢?徐朗问林冬他们仨。
林冬他们一起摇头,他们能有什么意见。
林冬反正是不打算掺和续集了,而王顺溜和周勃,每个人都只有10%,根本折腾不出来什么水花。
这里面牵扯到一个心理预期的问题。
王顺溜和周勃本来都只是打算拿片酬的,周勃更是被徐朗骗来友情帮忙。
现在每个人拿到四千万,还要啥自行车啊。
我打算成立一家新公司。徐朗在大家都点头之后又说。
你去年不是才成立了公司?
去年中旬,徐朗和他老婆,外加经纪人,三个联合成立了一家影业公司。
宁海、徐朗、周勃,他们仨也联手成立过一家公司,老板是宁海。
怎么现在又要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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