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是我啊!男人一下因为池清霁还记得他而高兴了起来,指了指自己的脸说:我姓胡,古月胡,单名知道的知。
两个人简单地自我介绍了一下,胡知为表现自己的热情张罗着要请她吃早饭,池清霁摇摇头,淡淡道:我带回去吃,宋薄言还没醒。
哦哦哦!胡知秒懂,同时也为自己的舔狗室友感到由衷高兴,一时兴起便打开了话匣子:我本来和他是一起住宿舍的,但是过年后他老不回宿舍住,我自己住着也觉得好无聊,就也搬到这个小区来了,好歹网快点儿,晚上还不用担心动静大了吵到同事。
池清霁点点头表示理解,同时伸手接过老板递出来的包子和豆浆,跟胡知一块儿往小区正门口走。
我跟你说,我和宋薄言从大一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候我们俩就在一个公寓,住对门儿!实话实说,宋薄言之前划自己的事儿也让胡知有点阴影,看么看不下去,劝又不知道怎么劝,今天好容易让他碰到池清霁,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帮他多说几句好话,帮他早日脱单。
他真的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洁身自好的男人,真的,这么多年了,不要说回国了没有接触女生的机会,当年在国外——我去,我有一说一,我当时可嫉妒他了。
然后他还会做饭,在那个留学生公寓,炖那个肉,香得楼下的印度人大晚上上楼来敲他门就为讨口吃的,回国之后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天上酒吧要不是我拉着他一起,他估计在这干到七老八十都不会去一趟!
池清霁本来完全左耳进右耳出,偶尔嗯嗯敷衍两声,听到这里,却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住脚步:他没有带其他女生在你们面前出现过吗?
对啊!胡知一脸仿佛听见天方夜谭般的表情:我靠,姐你刚没听我说吗,我估计他身边就连蟑螂都是公的,全靠无性繁殖,你信我!
……好好好。
小区挺大,池清霁和胡知只同到第二个路口,就分道扬镳。
她拎着包子和豆浆上楼,刚从电梯间出来,就看见宋薄言快步跑了出来。
他满身少见的狼狈,身上的衣服应该是被睡乱了,衣领斜着,一身混乱的褶皱,脚上还踩着家里的拖鞋。
池清霁走出电梯,看着宋薄言一双眼睛从慌乱到呆愣,把手上拎着的塑料袋往上提了提:去买早点了。
话音未落,宋薄言浑身上下提着的那口气缓缓地散了下来。
他喉结上下一滚,却什么也没说,只是走到池清霁面前,接过她手上的包子,另一只手顺势将她的手攥进掌心。
他手是凉的,好像被夏天衬得就连掌心都没什么温度。
但从手掌到指腹,却全都布满了厚重的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