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都没看,把好端端的客人当佣人支使了半天。
瞠目结舌几秒,盛实安耳朵发烫,讪讪道:……抱歉,我认错人……
那姑娘没在意,拿来一只抱枕,小心翼翼地压住小狗的胳膊腿和小脑袋,把乱动的小玩意困住,问:这样行吗?
她隔着抱枕按狗,都怕得表情发僵,盛实安忙说:行,多谢。你是谢太太的朋友?我还没见过你呢。
刺拔出来了,小狗趴在桌上,抬起爪子舔脚心。姑娘挑起嘴唇浅浅一笑,谢馥甯是我朋友。我姓金,金之璃。你是?
原来是金之瑜的胞妹,真是久仰。金之瑜荒唐,金九霖跋扈,盛实安早在大脑中把金之璃描绘成小说里那样集荒唐与跋扈于一身无恶不作无恶不欢的典型贵家女,没料到是这样温和挺拔的女孩子,一时颇有破碎感,小声啊了一声,也不知如何介绍自己,总不好说我勒索过你哥哥,何况陈嘉扬千叮万嘱别要外人知道她在北平,于是只说:我……我送谢馥甯回来。
金之璃也不问,闻言展眉解颐,哦,她回来了。正巧,我在等她。
盛实安不懂那是旧式仕女的糊涂温婉,只觉得金之璃动作慢,说话慢,不过唯独她这样慢吞吞的也不招人讨厌,反倒给人可乘之机,让人趁机变身色狼,多看两眼她修长的小腿、细长如天鹅的颈子、薄薄的肩、眼尾泫然欲泣的小痣,再看两眼白白薄薄像瓣月亮的耳垂,内心恨那小小的耳洞破坏了月亮的无缺。
盛实安比男人还要色中饿鬼,看惯了书呆子美人谢馥甯,眼下又来一个白润秀致如珍珠明月的金之璃,觉得自己贫瘠的生活瞬间蓬荜生辉,正看着,谢太太走下来,把一盒东西递给金之璃,十分抱歉地说这是金小姐要借的唱片,请拿去听,不急着还,谢馥甯那个笨手笨脚的丫头弄衣服弄得兵荒马乱,不送她了。
盛实安听出这是在送客,压根不打算让谢馥甯来见人,只不过仍把金小姐奉为贵客,挖空心思又巴结又怕惹事。
金之璃吃了闭门羹,不刺破,也不恼,接过唱片,向伯母道谢,站起来去拿大衣。盛实安抱着狗跟上,跟谢太太说送狗去外头的狗窝,实则只是想眼巴巴地问:你有事找谢馥甯?
金之璃披上米白大衣,浅浅一笑,带出两个梨涡,也没什么,只是几句不要紧的话,这就回。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家。
盛实安大概猜得出金之璃为什么被谢太太这般应付,大概是因为金家的事实在烫手。金之瑜对男人坏,对女人更坏,对妹妹却是没得挑,没等人回国,已经给妹妹置办了新式家具新式装潢并一台新款轿车,连带着一并置办衣装首饰,李太太在牌桌下跟盛实安咬耳朵,男人到底是疼妹妹,薛蟠还知道疼宝钗呢。
眼下金之瑜在香港,他的金宝钗似乎在四处奔走求告。盛实安看金小姐身披月光上车离去,心中忖度,金之璃这样的脾气,会发火吗?会哭吗?会磨尖了簪子捅人肠子吗?倘若金之璃知道她在金之瑜的境遇上踩过两脚,还会这么言笑晏晏吗?
盛实安同谢太太道别,走出家门发动汽车。有人敲车窗,她降下来一看,外面是谢馥甯,裙角沾灰,头发也乱了,像是偷溜出来的,金之璃已经走了?快,你送我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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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哦,我想解释一点点(又到了长篇大论惹人嫌时间),每章确实很短小,导致阅读起来的确会比较散,这个是因为我习惯按整篇流向来写,写的时候没有明确的分章意识,所以整篇读会更舒服点,但是分章读就会一顿一顿的,以后我多注意这个问题
我也想一口气肝完,使劲加更发出来!但是心态问题加水平问题导致现在的感觉没有那么顺,经常卡,而且在家写文确实太痛苦了呜呜呜呜呜呜白天做家务听吵架搞到头要爆炸,只有半夜能写一会,但我晚上的效率又很低QAQ只好跟大家道歉,希望理解啦!也希望迅速开学,急死我了急死我了急死我了急死我了信女愿一生不写肉(对被长篇大论影响心情的同学再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