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辛谣的当天那个男人的信息就发到了他手机上。
孤儿,三十一岁,还算比较知名的学校毕业,中型企业的普通职员,一无金钱二无背景,各方面给他比起来都差得远。
看起来就像是那种没什么脾气的老好人,而这种老好人最会骗人,辛谣这么单纯,指不定就是被这个老男人的花言巧语欺骗了才会跟他结婚,毕竟这种各方面都没什么突出特点的男人,聪明的女性都不会选择他。
他们才在一起半年,感情怎么会深到结婚的地步。
而且他坚信辛谣对她还是有感情的,只是被她藏起来了。她以前那么爱自己,怎么可能说不爱就不爱了呢。
爱这种东西要是那么容易放下的话,这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只要他努力,用心去证明他已经知道错了,他是真心的爱她,也只会有她一个女人,他会跟她结婚,辛谣会原谅他的,一定会的。
于是他克制住自己内心翻涌的情绪,扯了一个她以往最喜欢的宠溺的笑容,说:谣谣,我——
覃聿鸣嘴唇翕动了一会儿,像是忽然被掐住喉咙似的,半晌说不出下半句话。
辛谣一动不动的站着,努力的迫使自己抬头去迎击他。
她没有做错什么,她不该害怕他,该羞愧的人是他才对。
逃避是没有用的,她要勇敢面对,要对得起薛燃对自己的信任和宠爱,她要坦荡无负担的和薛燃在一起。
谣谣。覃聿鸣像是找到了自己声音,又叫了她一声,将手里一早去排队买的蛋糕递给她:这是我给你买的巧克力岩溶蛋糕,你最喜欢的。
是一家很有名的甜品店的招牌,每个店都要排好长的队才能买到。
他记得以前辛谣经常去买,但经常买不到,后来就学着自己做。她厨艺方面很有天赋,试了两三次就能做出几乎一摸一样味道的。他每次回去,总能吃到新鲜的各种甜品。
辛谣枯井无波的目光在他那个包装盒上看了眼,语气平静的说:我不喜欢吃这个。
看向他的眼神很淡漠:是你喜欢吃。
因为他喜欢吃,所以她一大早就去很远的甜品店排队购买;因为他喜欢吃,所以即使手被烫伤了也要忍着去调制出一模一样的味道。
可是她做的那些甜品大多还是进了她的肚子。
其实她并不怎么爱吃甜品的。</p>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