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时间飞逝,两年又两年
爸,妈,这是赵英男。
周辰见到父母眼神灼灼,于是立马握着赵英男的手,对他们介绍道。
被周辰握着手的赵英男,鼓起了勇气说道:叔叔,阿姨,你们好,我叫赵英男。
礼物,礼物。周辰小声的提醒。
赵英男反应过来,赶紧将手里的袋子拿了出来。
叔叔,阿姨,初次见面,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随便买了点东西,希望叔叔阿姨你们不要嫌弃。
在赵英男走进来的时候,李丛萍就一直盯着看,白色的高领毛衣,粉红色的羽绒服,脸上满是笑容。
好孩子,来就来了,还买什么东西,快过来坐。
从外貌长相来看,李丛萍还是比较满意的,而且孩子还很懂事,第一次来就买东西了。
赵英男被李丛萍拉着手在沙发坐下,颇有点坐立不安,但是周辰坐在她旁边后,她才松了口气。
李丛萍冲着周志明说道:你赶紧去把菜端上来,准备吃饭。
赵英男赶紧说道:叔叔,阿姨,我去帮忙。
李丛萍立刻拉住她:你这孩子,别这么客气,把这里当自己家,今天就好好坐着,等吃饭就行。
周辰忽然拿起了手提包,对母亲说道:妈,这是英男给你买的风衣,你试试看大小,如果不合适的话,我们还可以去调。
你说说你这个孩子,阿姨有衣服穿,买什么衣服啊。李丛萍责怪道。
赵英男说道:我也不知道给阿姨买什么,看到商场里的风衣蛮好看的,就给您买了一件,您要是不喜欢的话,我们现在就回去换。
不用换,不用换,阿姨很喜欢。
李丛萍接过风衣一看,这种衣服她平时没穿过,但看起来还不错,所以她笑眯眯的收了下来。
这是给叔叔买的皮鞋。赵英男又赶紧把给周志明买的皮鞋拿了出来。
你这孩子,说你什么好呢,你叔叔鞋子多的是,给他买皮鞋,那就是浪费。
厨房门口探出头的周志明,嘴角抽了抽,我的鞋多吗?皮鞋总共就两双,我穿皮鞋怎么就浪费了?
赵英男和周辰父母的初次见面,可以说是非常和谐的,赵英男虽然紧张,但表现的还是很好,让李丛萍非常满意,觉得这个未来儿媳很大气。
一顿饭足足吃了两个多小时才散场。
周辰,这个怎么办?
赵英男举起手中那个厚厚的红包,这是她离开的时候,周辰老妈李丛萍硬塞给她的,她不要都不行,怕李丛萍生气,她只能收了下来。
只是出门打开一看,竟然有两千块钱。
在这个时代,两千块钱是什么概念,就算是首都燕京,一些很好工作的人,一个月工资也就五百左右,下面的小县城更差,一个月能有一两百都算高工资了。
赵英男跟周辰在一起那么久了,很清楚周辰父母是什么情况,就是两个很普通的工人,两千块钱可能是他们几年省吃俭用才能够存下来的巨款。
一下子给了她那么大红包,不紧张才怪。
周辰倒是很平静的说道:既然是我妈给的,那你就收下吧,别有心理负担。
这怎么能行,两千块太多了,我给叔叔阿姨买的东西也就几百块,他们给我那么多,我真的不敢收。
你听我说,在我们老家呢,有一个规矩,女方初次去男方家,如果男方家的父母对她很满意,就会给她包一个大红包,这可以说是认可了;若是女方把红包退回去的话,那就说明女方对男方的家庭父母不满意,不愿意收下红包,可以说是拒绝的意思。
听了周辰的话,赵英男面露怀疑:真的吗?你可别骗我啊?
周辰道:我骗你干嘛,红包你就安心手下,如果你还觉得过意不去的话,以后可以找机会再孝敬孝敬我爸妈。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赵英男只能收下。
那好吧,我就收下了,对了,叔叔阿姨答应留在燕京了吗?
周辰:还没有给答复,不过我看他们对报亭这份工作很感兴趣,我们又在燕京,他们应该会留下来;不过我也不会强迫他们,毕竟他们在老家生活了那么多年,如果实在不想过来的话,那我就想想办法,给他们投资,在老家做点小生意。
他是真心希望父母能够留下来,但他也不可能强迫父母,若是他们实在不愿意,他也只能妥协。
至于报亭,他可以招人去做,在这个年代,最不缺少的就是人力。
不过周辰的担心是多余的,在周志明和李丛萍的眼中,周辰是他们唯一的儿子,比其他任何都重要。
再加上现在还有未来儿媳在燕京,两人还要继续念好几年的医学院,他们觉得能在燕京照顾儿子儿媳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于是夫妻俩商量好之后,就跟周辰摊牌,说愿意来燕京,只是需要一段时间,回去把家里的工作和事情安排好。
周辰知道后自然是大喜过望,父母能来燕京,就意味着他随时都能够见到父母,随时都可以回家吃饭。
这种看似很简单的事情,只有那些真正经历过的人才懂,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学校很快开学,周辰又进入了学习模式,新的学期,专业课的课程明显要多了一些。
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和了解,周辰对医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也学到了一些皮毛,主要是这门学科太过于博大精深,就算是学个几年,也就是勉勉强强入门。
周志明和李丛萍回到老家后,很快就把老家里的事情处理完,工作也都辞了,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了燕京。
一晃两个月时间就过去了。
在周辰的帮助下,他父母很快就理顺了报亭的头头道道,送货也不需要他们烦神,周辰已经安排好了,每天早上都会有人送过来,报亭除了报纸,还有杂志,书籍等等。
夫妻俩一般都是轮着来,在见到了赚钱后,两人经常开到晚上很晚才回去,周辰劝了好多次都没用,也就随他们了。
就是每到周末的时候,周辰待会带着赵英男回去吃饭,每次李丛萍都会弄满满当当的一大桌。
生活一帆风顺的过着,时间也在慢慢的流逝。
男生宿舍里,周辰从家里回来后,看到顾明一脸颓废的所在床铺上,连他回来都没有反应。
于是他不解的对宿舍里的另外一人辛夷问道:辛夷,小白他怎么了?跟丢了魂似的。
辛夷呵呵道:还能因为什么,小红呗,秋水和小红好上了。
周辰愕然道:这很奇怪吗?他们两个一直都那样,也没见小白颓废成这样。
辛夷道:那是以前,就在昨天,秋水宣布了他跟小红的恋情,两人现在已经是公开的男女朋友了,并且两人昨天就出去玩了,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你说小白能不伤心吗?
这让周辰更加惊讶了:秋水这次怎么不作了?竟然公开了关系,之前可是一点风声都没漏啊。
辛夷耸了耸肩,道:谁知道呢,反正他们两个都不正常,什么时候公开,什么时候不公开,都不是什么大新闻,也就小白自己想不开,别管他。
周辰再次看了一眼顾明,也就熄了安慰的想法。
别看顾明已经跟大家相处了快两年的时间,但除了跟他们宿舍的几人关系不错之外,跟其他人关系都很一般。
主要就是因为顾明出身美利坚,生活了将近二十年,骨子里多少有点看不起落后的国内,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在国内过了将近两年,还是一副不懂人情世故的模样。
但顾明的好处就在于,不怎么记仇,这也是他能够跟大家相处的很愉快的原因之一。
杜仲,厚朴呢?
杜仲不知道什么时候跟顾晓曼搞在了一起,出去玩了;厚朴还没下班,估计还要等一会。
厚朴周末都会到报亭去打工,这也让周辰父母在周末能有休息的时间。
那你怎么没有去舔你们家妖刀?周辰对辛夷问道。
辛夷顿时怒声道:我舔你个头,你才是舔狗呢,我跟妖刀这叫做情趣,你懂个屁。
舔狗一词是周辰‘发明’出来的,如今在仁和医学院已经广为流传,他们宿舍就有两大舔狗。
辛夷和顾明。
好,你那叫情趣,我不懂,不过你都已经情趣了两年,妖刀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正式的答应跟你在一起?
这个班级的恋爱观真的是很让人无语,前有秋水和肖红互相作,再有顾明这一大舔狗,紧接着就是辛夷和妖刀的爱情长跑,不,准确来说是舔狗长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