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没有记忆的人。
应该说,我没有大多数人应有的完整记忆。
记忆,一个人真真实实存在过的最佳证据,那些快乐的、伤心的、不堪回首的、难以忘怀的、极欲遗忘的,如同尘封的相片般,置在一个称为海马回的宝盒中,那一幕又一幕,就像是内敛的海水,能够在我们的心中静静地激起阵阵小浪,使人在默默地感受它的冰清之后,泛起微笑,同时,它也能挟着强风,惊起骇浪,让人在它尚未来临前,便毫不犹豫地逃避。
不幸的是,我无法百分之百地明白因快乐的回忆而上扬微笑是什么感觉。
幸运的是,我不必因此而回想起我曾想遗忘的忧伤。
依据爸妈跟附近邻居的说法,那天,一个纵火犯,在夜深已过十二点时,独自经过这位于郊区、周围是几片稻田的透天别墅,将事先准备好并已点燃的打火机放置在别墅附近的稻田,并拾起几束开始燃烧的稻草,丢入别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