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六)春阳集借着腰酸背痛的劲儿,林湘在家里痛痛快快摸了两天鱼。
第叁天日上叁竿,她从被窝里爬起来,盯着前院里摞得满满当当的书箱,夕阳下抬箱子的痛苦回忆瞬间涌上心头,林湘默默移开了眼,决定先不管它。
准备开书店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这个……让她先逃避一会儿好了。
林湘准备先去摸摸这一行的行情,哪一类的书更加畅销、从哪进货、定价多少,她一个只会埋头画画的愣头青都不知道。
不懂就去学。
比狗还狗的狗比上司在强迫她一个专业画纸片人一百年的小美工去学国画的风格时如此说道。
话糙理不糙。林湘给自己打打气,戴好专业打工人的面具,一家家书店慢慢地逛,从帝京知名的大书坊到街头巷尾的旧书店,她把帝京各处跑了个遍,努力做好市场调研。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偷师这种事,她不好意思让别家老板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装成买书的顾客,将书店转了又转,磨磨蹭蹭地看书,偷偷记下别家的布置陈设、书籍分区,以及顾客买书的口味和最后的成交价格。
这是一项很考验记忆力的活儿,还好林湘脑瓜子还够用。
当然,书籍的保养防潮、进货渠道,乃至店面的装修等等,一些门道还是需要她亲自去问。
这个时候她就会说明自己的身份,睁大眼睛做出不耻下问的小辈姿态,她的五官是那种不带攻击性的美,年纪又轻,问话时的语气再诚恳些,大部分店主都很乐意为她解答疑惑,但也免不了碰一鼻子灰的情况。
白天出门调查市场、夜里回家在原主爹爹的牌位前讲几句进度,或得意或沮丧地诉说这一天的经历,这样的日子林湘过了十来天,然后,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虽然林湘已经逃离了故事的主场——女主角的身边,安逸自得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但,这里还是一个小说世界。
作为np小说,这本书男主自然不只一个,帝京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撞见某个男主角的几率,也是有的。
这天,林湘照例去一家还没参观过的书店调研,正在心里默默对比着这家店卖的书籍和其他家的异同之处,冷不丁看见书架转角露出一片月白的裙角。
在这个世界生活久了,她立刻认出,这衣裙的样式是男儿家的,还是高门大户家的少爷才有的打扮。
繁琐、精致、行动不便。
无论当权的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会让异性穿上这么一身,束缚住一个人。这里的男性算幸运了,作者没有恶趣味让他们裹足穿小鞋。
她脚步一顿,不再往前。
虽然市井的普通男人能抛头露面,甚至有机会像小哥、柳大夫、元宵那样,自己养活自己,但名门世家的公子哥出现在书店里,也是一件稀奇事儿。
为了不冒犯到人,她还是躲远点好。
正想着该往哪儿回避,那片月白转过木质的立架,翩然向她步来。
林湘低眉,退了一步,靠在身后的书架上。
公子越走越近,她即使低了头,也能瞥见那男子织锦穿金的下裳和坠在腰间叮咚轻响的环佩。他的仪态很好,一步一步,春衣扬起的弧度小而规律,脚步又轻盈极了,鞋履踏在木质地板上时几乎听不见响,让人一看便知这个儿郎的端庄与矜持。
一小厮打扮的少年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大家闺秀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辈子看87版《红楼梦》时,林湘还哀叹现代社会怕再养不出金陵十二钗那种古典的美人了,没想到这一世却亲眼见了一个。
公子和她擦肩而过后,她才抬起眼,望着他的背影,思考着将其画成画儿以后的风华。
这种画她给元宵画过,也给小哥和他父亲画过,所有美好的东西,她都想把它们保留在画里。
画这位必须得用国画的颜料与笔法,像她上辈子见过的仕女图一样。这公子现在从书架上取书的姿态就很好,面向玄黑的书架,身着月白流金的衣袍,头上戴着一顶遮面用的斗笠,覆面的白纱将他的侧颜勾出模糊而优美的线条,全身只剩拿着书册的苍白手指暴露在外。
这个构图很完美,看着这位将书又放了回去,她也收回目光,把游散的遐思按在心里。
不知怎么,她觉得这个人的气质有些熟悉。
没等林湘想起这股熟悉感从何而来,被伙计通知有高门公子到来而特意跑来控场的书斋老板和他搭上了话。
你们这儿可有新印的《春阳集》?那公子问,声音温雅清和,气息却有些发虚,给人一种病弱之感
《春阳集》。
听到这个字眼,林湘忍不住又向这位公子的方向看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