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千夫所指(五)
后悔?
郑曲尺浑身一僵,被刺激成一团浆糊的脑子,在这一刻也终于回归了现实。
完了,她刚才死里逃生一时狂妄,导致她都忘记了她抱着的人,是邺国的活阎罗宇文晟。
她竟然敢对他如此嚣张断然地拒绝,依他那残暴无情的性子,该不会下一秒就叫她身首异处了吧?!
她此刻满脑子中的后悔,都是自己各种惨死的画面。
然而,只见宇文晟拎起她,一个动作起跃,便给她更换了一个场景。
从悬崖峭壁边,来到了崎岖山石如削的长道之上。
噗嗤……
是人肉被分割,皮下血液急速喷溅而出的声音。
她愕然回头,只见宇文晟就像一个天生无情的杀戮机器,所至之处,凛冽的寒光密织成网,无论人或马,都在网中被割得肢体断离,血肉横飞。
他足尖踏过精不清的马头与尸体,淌过没底的血河,身上的一身煞气鬼神都得让道,那场景简直就是阿鼻地狱真实重现。
只一眼,郑曲尺就受不了了。
我……呕……久违的反胃蹿流感,再度熟悉地卷土重来了,她赶紧捂住了嘴巴。
因为她怀疑自己如果没忍住,吐他一身,宇文晟能将她跟那些人一并分肢了。
艹,太变态了!
他杀人,为何总是喜欢用这种方式,就不能给别人一个痛快?
瞧那一地的残肢断骸,还有那些活着嚎叫的半截躯体,都令她之前心中的痛恨悲愤,彻底平复淡化了,甚至都有些开始同情起这些蛮子他们了。
遇上活阎罗,他就会负责送他们去见幽冥黄泉。
见她抖得厉害:害怕了?
头顶传来一道戏谑的声音,郑曲尺浑身鞭痛,被他带着一并挪动时,扯到伤口,真是疼得龇牙咧嘴的,浑身打摆子。
她丫的真的后悔了。
让她手贱,抱谁不好,非得怕死抱上一个活阎罗。
她嘶嘶着牙缝,自嘲道:害怕啊,在那些蛮子在后面追上来的时候,在被鞭打得满地打滚的时候,在杀了那个将领夺走他的战马逃跑的时候,在刚才险些摔下马跌入万丈深渊的时候……
宇文晟一时之间没有出声,他幽冷地盯着剩下的那些蛮族骑兵,他们早被吓得魂飞魄散,连爬带滚着想要逃跑。
等一下,你还会有更害怕的时候。
说着,他一只手将她扯了开来,在郑曲尺不受控地险些跌摔在地上时,他再次掠身而去,后方追赶上来的玄甲军形成重重围堵之势,将其困于其中。
接下来,便一场血腥的厮杀,但一次,猎物不再是郑曲尺,而是变成了游牧蛮子,而主宰一切生杀予夺的人则是宇文晟。
郑曲尺被玄甲军形成的铁甲墙挡住,同时也隔绝了那些血雨腥风,她茫然不解地站定在原处,满脑子混乱,宇文晟最后那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直到,她看到了被人从马上拽下来的伢时,神色僵滞。
两人视线相对之际,一种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强烈预感袭上心头。
——
山峰间,听风声呼啸而过,公输兰衣袍翻扬,一双清丽双眸盯注着山下曲肠过道,忽然讶道:桑瑄青竟然如此擅长神臂连弩?
她一路探查至此,却是将桑瑄青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这过程之中,她的绝地反击、困境求生,都反转连连,令她叹为观止。
她的命,可真大啊。
这样都死不了。
不过,她不死也好。
本来公输兰助游牧蛮子闯入鬼羧岭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杀她,只是为了转移视线,蒙蔽所有人的视线。
她要的是,桑瑄青变成人人喊打的细作、叛徒,她要的是桑家鸡犬不宁,桑瑄青之妹遭到宇文晟的由衷厌弃,让她就这么死了,未免太便宜他们了。
的确,她所用的神臂连弩所需臂力非同小可,但同时威力巨大,可破甲穿石,但它并非邺国所造,乃墨家葬之辈所使用的重兵种之一,非寻常人能够接触与习得。她不是与墨家有所勾结,而是,她本就是墨家的亲传弟子。
当真?公输兰闻言欣喜转头,向后方之人询问肯定。
对方颔首:当然,公输家与墨家向来不对付,对方的强弱自当是知己知彼,查探了解过一二。
那太好了,只要笃定她的身份,再加上这一张仿制的福县军事布局图纸,便可以将她彻底打入奸细叛徒之列了。公输兰从荷包内掏出一张图纸摊开,这上面赫然着一张布军图。
比起长驯坡的驻地营寨图,这张军事布防图才是要命的。
公输兰相信,没有哪一国的将领能够容忍得了这种事情。
拉起檐帽罩于头顶,公输兰转身下山。
宇文晟来了,走吧,一起去看看他会怎么处置桑瑄青先。
——
郑曲尺被宇文晟带回了鬼羧岭,没有人关心她的伤势,也没有人跟她说一句话,她咬着牙、忍着伤痛,静默不语地思考着问题。
伢被捕获并不叫她意外,可是宇文晟的那一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将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的伢带到她的面前,又是怎么一个意思?
忐忑不安之际,她又想起了那一封波折不断的信件……
回到采石场,骑兵下马列阵,以方圆阵形排整铺开,中间只余下关键几人。
搬来梨花椅,宇文晟一撩战披,悠然矜贵坐下,漫不经心扯下手头染血的手套,又重新换上一副新的。
虽然他的手上再度一尘不染,但他周身的血煞之气仍旧久久不散,叫人触之,只愿退避三百尺开外。
他睨向郑曲尺,面具之下的皮肤一片明净无暇,然那一双尤带赤色的幽瞳叫人发怵:在鬼羧岭上的其它人呢?
郑曲尺回他:他们现在,应该都藏在山林深处的窑窟中。
众军对四周一番查探、追踪、探巡,却发现并无激斗与流血情况,而空荡荡无一人的采石场更让一切发生的过程变成扑朔迷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