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混吃等死(女尊np): (十八)自作多情艰难结束了与女主大人的对话,目送对方离开后,林湘看了眼天色,很好,书店开业才第二天,她就去晚了。
这兆头真够吉利的。
顾不得吃早饭了,林湘径直去了书店。
忙活了一上午,直到饭点,嗦着面条,林湘才想起来,她忘了带柳大夫的画。
其他人的画她已经直接烧了,但柳大夫的不行,因为,林淮已经在他面前说过这件事。
相识叁个月,林湘知道,隔壁药铺的柳大夫堪称人间解语花,是个极善解人意的人。
林湘推己及人,清楚善解人意四字虽然说来简单,却并不容易做到。更何况,是像柳大夫那样,说话句句让人舒心、从不触人霉头呢?
这不仅需要精通语言艺术,更考验人的洞察力与反应速度,智商情商缺一不可。
昨日寥寥数语下涌动的暗流,若柳大夫猜不出,才是件稀奇事。所以,为了让对方宽心,她必须要解释清楚此事,甚至把画当着人家的面销毁掉。
说实话,林湘有点犯怂。
一方面,做错了事,她自然亏心,怕被对方当做别有用心的变态看;另一方面,就像学生时代看小说怕被老师逮到一样,她既已心知柳大夫不是个普通人,那犯错后落到对方手里,哪里能不心中惴惴呢?
这件事过后,他们玻璃纸一样脆弱的邻里情肯定碎了。好在,题招牌的润笔费她早付过,大不了,今后躲着点人家走。林湘深感庆幸。
怀着早死早超生,晚死折磨人的大无畏社死精神,隔天一大早,她带着画去了药铺。
两人进了里间,深吸一口气,林湘将画卷双手呈给柳砚青,直视那双镜湖平和的眸子,她将昨夜翻来覆去想了一宿的解释倒豆子般一气说了:
这就是那天我妹妹提到的画像对不起我不该擅自画你,当时没想太多只是觉得你坐在书案前挥毫泼墨的神韵很美所以一时技痒,并不是对你居心不良也不是要破坏你的名节,我发誓只有我妹妹看过而且只画了这一张,她没对其他人说过画的事情,但前天她走得匆忙我忘了告诫她不要宣扬今晚我就去一趟林家和她说清,如果出了差错我任凭柳大夫您处置绝无二话!
长长一段话,她说得又急又快,连停顿都少有,全程却毫无磕绊、一气呵成,显然,林湘不知已经在私下底排演了多少次。
焦灼之意尽染眉梢,窘迫之情满写眼底,小姑娘的语气真挚又急切,递画的手微微发颤,仿佛她做了一件足以让二人老死不相往来的错事。
不,假若他不在此刻打消她这种愧疚心,依林湘的性子,只怕二人就真的老死不相往来了。
柳砚青接过画卷。
他幼年便离家长居深山道门,观云海松风、听钟声鹤鸣,七缘淡薄,与人相交时惯来顺其自然,他人亲近,他便待之;他人疏远,他亦任之,从不试图干涉。
今日之事,也合该一样的,林湘与他过去的亲友,并无任何区别。
喉结滚了滚,开导的话在脑中兜转,但最终,柳砚青只是出言承了她的歉意。
今日的事,与过去合该是一样的。
——没什么分别。
向来清风不久留,旷野自长青。
解决了压在心中的一件大事,林湘几乎是逃出了柳大夫的药铺。
虽然,对方的态度如往日一般,对她没半点责怨,甚至阻止了她当面毁画的举动,言行堪称光风霁月,但林湘,还是想躲着些对方。
毕竟,她不确定对方是真的不在乎,还是……不想让她难堪。依柳大夫温柔的性子,是后者也很可能吧?
若是后者,她要是还总凑上去维持那份点头的交情,只怕,会让对方觉得她没眼力、暗自不胜其烦吧?
她无法不多想。
回到书店时,寻书正趴在柜台的桌子上,对着一张写满字的宣纸发呆。
听见脚步声,对方站起来,把纸递给她看,语气有些紧张:昨日的功课。
寻书从小没进过学堂,字只些许认得几个,林湘知晓后,决定教她识字练字。
在文盲率很高的古代,能粗通文墨,总能活得好些。万一将来,这家店开不下去了,又或者寻书想清楚、决定辞职它去,识文断字的能力也能让她提高再就业门槛。
今日寻书交上来的功课稍有不同,纸上有两份笔迹,一些字稚嫩如孩童初次握笔,结构松散,笔墨晕染,脏乱非常,显然不可能出自严谨认真的寻书之手。
你家小妹也想学认字?
嗯。寻书低下了头:她性子淘气,见我在写字,闹着也要写,娘,我母亲说让她识两个字也好。
纸不够了,林湘姐,你昨日教我的字,我只写了四十遍,剩下的十遍,我用树枝写在了地上,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