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混吃等死(女尊np): (八)旷野之风从书店里出来,林湘郁郁不乐。
尚黎光那声若有似无的叹息唤起了她过去的种种回忆。
虽然称不得拙口拙舌,但林湘生性不爱说谎,某些时刻坦诚得过分,为此没少搞僵气氛。林湘不是没想过改变过,可她拢共就这些棱角,若都磨圆了,她还是她吗?
坦诚的言论伤人害己,但沉默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行得通,就像今天。
尚黎光其实不亏的,就算没得到他想要的答案,至少,她也因为这场对话受到了伤害,没人落到了好。林湘自暴自弃地想,要制造一个所有人都受伤的世界,对她来说未免也太简单。
努力牵起嘴角,林湘闷着头往前走,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但没一个人与她同路,亦没一个人与她相干。林湘的目光掠过一张张陌生的脸庞,最后停在一对买糖瓜的母女身上。
那女孩不过才五岁,身上穿着淡黄的衣裳,胖胖的手指依恋的拽着母亲的衣角,天真圆润的小脸笑得灿烂,甚至有口水留下来。
糖……
她顺着女孩渴慕的眼神看去。
不是粘稠的胶状物,这家店的麦芽糖被切成了适合入口的小方块,继续往家的方向走,林湘丢进嘴里一颗,甜丝丝的滋味沁进心里,怪不得那孩子爱吃。
这糖的甜度刚好,不像过年时父母为她准备的散称巧克力。代可可脂的味道甜到发腻,林湘七八岁嗜甜的时候特别喜欢,吵闹着要买,结果十七八、二十岁了,每次回家,她屋里备着的零食还是这个。
她很少去想父母,因为很多念头一开,就再也收不住了,倒不如从根源就杜绝掉。可既然已经想起了,她就只能继续,直到自己陷进件件泛黄的往事里。
林湘姐!直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林湘才回过神,惊觉自身居然不知不觉走岔了道儿,站在了一条从没来过的旧胡同口前。
叫住她的人是徐语,他从胡同的另一头跑过来,有些局促地在她面前站定。
最近吃早点时,林湘总能遇见他,徐语是个很健谈的男孩,总喜欢和她搭话,有时又莫名的害羞,挺可爱一少年。
小语,熟人的出现让林湘勉强打起精神,你在这里是?
碰巧。徐语视线游移。
他不敢告诉对方自己就住在附近。这里的房子比林湘姐住的地方差太多了,连他身上的衣服也是,一点也不漂亮。方才他太冲动了,一心只剩突然见她的喜悦,把周遭的环境全然忘了。徐语分外懊恼。
哦,林湘点点头。她只是随口找个话题问问,并非想打听或者了解什么,再加上情绪并未大好,因此,林湘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言辞吞吐,她将手里装糖的纸包抖开,往徐语身边递,客气道:你吃甜吗?我刚买了麦芽糖,要不要来点儿?
徐语不好、也不想拂她的心意,偷偷用下裙擦了擦手,余光偷瞄着林湘,他用两指捏了一块,腼腆地送进嘴里,忐忑观察她的反应。
他的个子比林湘姐要矮上一头,含着麦芽糖,徐略微语仰脸,晕晕乎乎凝望林湘近在眼前的眉目。她的嘴角微微翘着,脸颊的酒窝是单个的,只在左边有浅浅的一点,那双形状漂亮的眼睛此刻微微垂睫,徐语从瞳仁里发现了自己。
小小的一个,就倒影在她的眼湖。
糖块渐渐被唾液煨化了,他只觉得连她望过来的目光也是甜味的,简直能拉出丝儿来,从舌尖甜进心里。
借过。清澈干净的少年音连同熟悉的小车一起出现,林湘姐寻声看了过去,瞳孔里那个属于他的倒影消失了。
徐语有些失落。
小哥,叔。
这厢,林湘却没这些细腻的心思,礼貌地和早点摊老板打了招呼,她揪住徐语的衣袖,拽着这个好像在发呆的少年往路边挪了挪,口中寒暄:你们这么早就出晚摊啊。
夏天快到了,现在日头长些,这个点儿正好的。方兴岱含笑看了眼兀自神思恍惚春心萌动的徐语,道:我和阿茗先走了,你们聊。
等一下,小哥。秉持着见者有份的原则,林湘将纸包往闻声放慢前进速度的少年眼前一送,问:你吃糖不?
叫住他就为这个?慢下步子、准备卸力放车的辛茗握紧了车把,心中有些为小语鸣不平。这家伙到底懂不懂与儿郎相处的分寸?还是她以为所有人都像小语这个动了心的傻瓜一样,请吃点糖就能搞定吗?
视线顺着递到眼前的纸包上移,辛茗近乎审视地打量对方蠢兮兮的长相,意外发现,这个平素眉眼舒展的女人,今天似乎笑得没什么精神。
她怎么了?
抿了一下嘴唇,辛茗别过了眼不再看她,并未开口指出对方的失礼。毕竟,若出言点透了,这家伙肯定会连小语也一起屏除在外。我不吃甜,你给徐语吧,他爱吃。
少年抛下这句话,腰臂使力,将车拉得更快了,这里的道路并未铺设青石,车轮一加速,哗啦啦扬起一地的土。
喂,她的糖!
林湘手疾眼快把手一收,护住纸包里的麦芽糖。
真是的,她客客气气的请对方吃糖,哪里惹到他了?成天跟吃炸药似的,她赌这小孩绝对没什么朋友。
经历了一连串插曲,林湘低沉的心绪变好了许多,回到家里,对着原主她爹的牌位絮叨完今天的遭遇,林湘咬着毛笔,一项项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清单。
开店需要注意的事项她已经问清了,连进货的书局也已找好,市场调研基本进入尾声。
去附近的学堂和书院探听情报、找木匠新漆内设,改修店面、趁着艳阳天在内院晒书分类、联系书局订要售卖的新书……这些日子林湘和寻书两人忙得脚不沾地,银钱也流水般花出去。
还剩下……借着烛光,她的指尖在没被划去的任务上点了一点。
还需要换一块新招牌。
旧的那块林湘并不想留。说实话,她早看那东西碍眼,一来,这几个显得意义不明、不知所谓,二来,惜流芳这叁个字,当初写下它的林携玉,哪里做到了呢?她辜负了别人的芳华,在腻味了以后。
这里的书店取名多以斋和坊结尾,个个典雅大方,林湘没什么取名的天赋,抓耳挠腮半天,她决定简明扼要一点,取精华去糟粕,只保留惜流芳中的一个惜字,将自己的书店定名为惜时书舍。
虽然毫无新意,但对林湘而言已经很好。若不是顾忌这世上还有同为穿越者的女主林沅在,不欲和对方认亲,中途林湘甚至想自暴自弃,干脆叫新华书店得了。
取好了名字,找谁来写又是一个问题。原主的毛笔字端正清秀,却也仅是如此。林湘坚信,一家书店的招牌必须要能镇场子,至少要让顾客能觉得这果然是家书店。
她试着去求附近书院的教书先生帮忙,肉和酒提过去,还没商量价钱,人家就大爷似的摇头,说她太俗,字只为知己者写。
俗一点有什么不好?林湘不太理解对方的清高,只好将酒肉带回家自己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