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有一个证据:
林新一微微一顿,语气严肃地强调道:
这个证据,可以再度加重如月峰水身上的嫌疑。
而这个证据就是...凶器!
他再度将手指向那张,死者大木议员头部的特写照片:
左颞部的中空性皮下出血损伤,说明凶手用以攻击死者头部的凶器,是棍棒类的钝器。
而死者头面部多处损伤,损伤处多为单纯性表皮剥落、皮肤出血。
出血相对轻微,界线不甚明显。
再加上凶手用棍棒全力多次击打死者头部,都没能击碎颅骨、造成骨质损伤。
这就说明——
凶手用的是一种规则、细长、表面光滑的木质棍棒,不是金属类棍棒。
林新一先是摆出证据,确定了致伤物的材质类型。
然后,他又加重语气说道:
死者左颞部有12cmx2cm的中空性皮下出血。
注意,这个‘2cm’。
2cm,是那棍棒伤痕的宽度。
木棍的宽度会略大于此,但也不会大上多少。
为了保证杀伤力和用着顺手,一般能够作为凶器被凶手选中的木棍,都比较结实粗壮。
所以在木质棍棒作为凶器的案件中,打击伤痕的宽度,一般都在3cm以上。
而这个案子,死者身上的伤痕宽度只有堪堪2cm。
这说明,凶手用的木棍区别于一般棍棒类凶器,形制比较细长。
嗯...降谷警官微微点头。
他似乎已经在悄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只听林新一继续解释道:
凶手除了一开始偷袭用的匕首,后来纠缠搏斗时,又用上了木质的棍棒。
但降谷警官,你还记得我们上次查案时的情形吧?
那时我们就讨论过:
一般凶手上门作案,身上只会带一种趁手的武器。
如果出现第二种武器,往往是凶手从案。
案发现场是大木议员住的豪华酒店包间。
在这种高档酒店房间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一根规则、细长、表面光滑的圆柱木棍呢?
酒店房间里当然不会摆着木棍这种东西。
那木棍不是凶手从现场拿的。
而是凶手自己带到现场的。
那么,问题来了:
这个案子里的凶手,为什么要带两种武器?
难道是因为他预料到自己用匕首解决不了大木议员,所以除了匕首以为,还得另外带根棍子防身?
可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
一般人也不会选择带木棍这种长度过长、携带不便、杀伤力还有限的东西,作为自己的防身武器吧?
再带一把匕首,或者是锤子、剪子一类的武器,难道不比木棍更好用吗?
而最重要的是...
林新一一连问出了好几个关键的问题。
在这最后一个问题上,他更是悄然加重了语气:
匕首能完美地藏在怀里,但那根细长的木棍可不行。
而凶手是以熟人身份和平进入现场,然后乘人不备伺机偷袭的。
可当时,他手上却拿着那么一根细长显眼的木棍。
这难道不会被大木议员看到吗?
大木议员既然看到了这根可以充作凶器的木棍,那他为什么会没有生出戒备之心,让凶手偷袭得手呢?
这...降谷零嘴角露出笑容:我明白了。
林新一的提醒,让他瞬间想通了一切:
因为那根‘木棍’另有用处,它本就不是被凶手作为防身武器带入现场的。
所以大木议员即使看到了这根‘木棍’,心里也不会起疑心。
毕竟...
降谷零微微一顿。
他的目光,和林新一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了那一张照片上。
那是案件资料里,嫌疑人如月峰水的照片。
照片里,老画家如月峰水穿着古朴纯素的浴衣,微微佝偻着身体,手里...
还拄着一根结实细长的木拐杖。
凶手用的第二种凶器,是他平时就随身携带的拐杖。
没有人会对一个拄拐杖的老头起疑心。
凶手...就是如月峰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