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百合缘 (GL): 第九十二缘 - 放逐放逐
我拋掉高薪厚职豪宅跑车,隻身来到日本流浪,已经一年。
我折磨着自己的躯体,藉此救赎自己的灵魂。
虽然这等如缘木求鱼。
----无论我承受多少苦楚,也无法抵偿我对她们所造成的伤害。
对,是她们,我的两个女人,曾经的。
网上流行一句说话:「如果你同时爱上了两个人,请选择第二个。因为如果你真的爱第一个,就不会爱上第二个。」
这话听起来有理,却不是唯一的答案。
有一首老歌:「别了她,原为了你,留住爱亦留住罪,然而伴你的心今已碎,却有她,在梦里......」
我与璇相识于微时。
那时候,我大学刚毕业,空有理想,不肯妥协,找工作自然处处碰壁。
我不愿听家人囉嗦,一个人赌气搬了出来,租住百来呎的劏房,一包香烟,两个方便麵,整天敲着键盘,发洩对社会的不满。
璇就住在我隔壁。
我俩同时被业主追租,竟是相逢恨晚。
两个愤青碰上了,居然起了奇妙的化学作用----我们深爱对方,不愿对方吃苦,甘心放下身段,从低做起。
所谓「万事起头难」,原来只要肯踏出第一步,前路逺没有我们想像中难走。
我们努力拼搏着,互励互勉,日子平凡充实甜蜜。
转眼十年过去,努力加上运气,我们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现款。
但我俩开始忘了初心,渐行渐远。
我们没有吵架,却是更叫人窒息的无言以对。
我尝试作出改变,但得不到回应。
我犹如荒漠中的迷途者,疲乏、无望、走一步算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