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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替那些男生道歉。她突然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来。他顿了顿,眉毛略微上挑,重复道:男生。男生们都是这样。
他们是你的朋友?
不,玛丽琳局促不安地说,不是,无非是些白痴而已。
他笑了,她也笑了。她注意到,他的眼角出现了鱼尾纹,那些纹路舒展开以后,他的脸就不一样了,变得更加柔和,更像一张普通人的脸。她发现他的眼睛是棕色的,并非在教室里看到的那种黑色。他真瘦啊,她想,肩膀真宽啊,像游泳运动员一样,他的皮肤是茶色的,是被太阳炙烤过的秋叶的色泽,她从来没有见过像他一样的人。
我猜,你一定经常遇到这种事。她轻声说。
我怎么会知道,这是我的第一堂课,系里让我试讲。
抱歉。
没关系,他说,你留到了最后。他们同时低下头——他看着现在空掉了的马克杯,她看着他桌子一头的打字机和整齐捆好的复印纸。
古生物学。过了一会,他说。
什么?
古生物学,他重复道,我最喜欢的科目是古生物学,我想挖掘化石。
那也算是历史的一种。她说。
我想是的。他冲着咖啡杯咧嘴一笑,玛丽琳隔着桌子倾身吻了他。
星期四,李教授的第二堂课上,玛丽琳坐在教室边上。李教授进来的时候,她没有抬头,而是在笔记上认真地写下当天的日期,九月这个词里的字母S写得庄重娴雅,连字母t上的一横都完美端正。李教授一开始讲课,她的脸就发起热来,仿佛走进了夏季的烈日底下。她觉得自己的脸一定红透了,像个灯塔一样闪闪发光,但当她用眼角的余光在教室里乱瞄时,却发现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课堂内容上。虽然来听课的学生少得可怜,但他们要么在笔记上奋笔疾书,要么望着讲台听课,没人注意到她。
她吻他的时候,被自己吓了一跳。那种冲动竟是如此强烈——她曾经凭着这股傻劲,追逐过风中的落叶,跳过雨天的水坑——不假思索、不加抗拒、意义不明、单纯无害。她以前没做过这种事,以后也不会,每次回想起来,她都会觉得自己很奇怪,感到有点震惊。然而在当时当刻,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她想要这个男人。她的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说:他明白什么叫作与众不同。
他嘴唇的触感也让她觉得震撼。他尝起来像咖啡,温暖,略带苦涩,而且,他也回吻了她,似乎早有准备,似乎接吻是他的主意。两人最后分开时,她羞怯得不敢看他的眼睛,只好盯着自己的膝盖,研究裙子的法兰绒质料。汗水透过她的衬裙滴在大腿上,她鼓起一瞬间的勇气,越过挡住脸的头发迅速瞥了他一眼,发现他也在羞怯地看她,他并没有生气,脸已经变成了粉红色。也许我们最好是到别的地方去。他说,她点点头,拿起了自己的包。
', '>')('他们沿着河岸走,一言不发地经过红砖宿舍楼。哈佛赛艇队正在河上练习,划手们身体起伏,以完美协调的动作合力摇桨,船无声地滑过水面。玛丽琳认识这帮人;他们曾经约她看电影、看橄榄球赛,外表似乎都差不多,浅棕色的头发、红润的皮肤。高中里这样的男生比比皆是,玛丽琳看了一辈子,对他们了如指掌。当她为了完成论文或者读书而拒绝他们的邀请时,他们会转而询问其他女孩。站在河岸上望过去,他们就像面目一致、表情冷漠的玩具娃娃。她和詹姆斯——她能毫不费力地想起他的脸——来到了人行天桥,她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他看上去不像一位教授,而像个少年,腼腆而热情地牵住了她的手。
詹姆斯呢?他是怎么想她的?他永远不会告诉她,也不会对自己承认的是,在第一节课上,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她。他就罗伊·罗杰斯、吉恩·奥特利和约翰·韦恩②侃侃而谈的时候,曾经多次看到她,但当她来到办公室时,他却没有认出她。她不过是个漂亮白皙的平凡女孩而已,缺乏明显的特色。然而,尽管他永远都不会彻底意识到这一点,这正是他爱上她的最初原因,因为她能够完美地融入人群,因为她看上去是那么的普通和自然。
整个第二堂课,玛丽琳都在回忆他皮肤的味道——干净、浓烈,像暴风雨后的空气——还有他的手放在她腰上的感觉,甚至连她的手掌也变得温暖了。她透过指缝偷看他,每翻一页讲义,他都要刻意把圆珠笔放在讲台上按一下。她意识到,他的眼神四处乱飘,就是不落在她身上。快下课时,她在座位上无所事事,慢吞吞地把活页纸放进文件夹,把铅笔塞回口袋。她的同学赶着去上别的课,从她身边挤过去,书包撞在她的身上。詹姆斯忙着在讲台旁收拾讲义,清理手上的粉笔灰,把粉笔放回黑板边缘,没有注意到她收拾好书本夹在胳膊底下,正朝门口走去。就在她的手快要触到门把手的时候,他叫道:等一下,沃克尔小姐。她的心欢快地跳动起来。
教室已经空了,他关好手提包走下台阶时,她颤抖着靠在墙上。为了稳住身体,她抓住身后的门把手。然而,当他走过来的时候,却没有微笑。沃克尔小姐。他又说,做了个深呼吸,她发现自己也没有笑。
他是她的老师,他提醒她。她是他的学生。作为她的老师,如果他们——他低头摆弄手提包的把手——如果他们发展恋爱关系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在滥用教师的权利。他没有看玛丽琳,但她并不知道,因为她一直盯着自己的脚,看着鞋面上磨损的地方。
玛丽琳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却没有成功。她凝视着黑色皮革上的灰色刮痕,想着自己的母亲来给自己打气:你会遇到优秀的哈佛男人。她告诉自己,但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找男人,而是为了更好的东西。她没有变得如自己意料之中那样愤怒,只是觉得喉咙深处火辣辣的疼。
我明白。她终于抬起了头。
第二天,玛丽琳在李教授的坐班时间来到办公室,说要退出他的课。不到一周之后,他们成为了恋人。
他们一起度过了整个秋天。詹姆斯是她见过最严肃认真和保守的人,他更愿意近距离观察事物,思维更谨慎,更客观。只有当两人在他的剑桥小公寓单独相处时,他才会卸下保守,表现出令她喘不过气的狂热。事后,玛丽琳会蜷缩在他的床上,揉乱他被汗打湿而竖起来的短发。在那些下午的时光,他看上去安逸自在,只有她才会让他有这种感觉,她喜欢这样。他们会躺在一起打盹做梦,直到傍晚六点。随后,玛丽琳会套上裙子,詹姆斯则系好衬衣纽扣,重新梳理头发——尽管后面那一撮还是会竖起来,但玛丽琳不会告诉他,因为这是只有她才能看到的他的另一面。她会稍微亲一亲他,然后迅速跑回宿舍签到。詹姆斯本人已经开始忘记这一撮头发,玛丽琳离开后,他很少记得照镜子。每当她吻他,而他张开双臂迎接她投入怀抱的时候,感觉都像有奇迹发生一样。在她面前,他觉得从容自信,这似乎是他人生中从未有过的感觉。
詹姆斯虽然出生在美国本土,也没有去过别的国家,但他从不觉得自己属于这里。他父亲是顶着假名来到加州的,假装是多年前移民过来的一位邻居的儿子。美国虽被称为大熔炉,但是国会却害怕熔炉里的东西变得太黄,所以禁止中国人移民美国,只允许那些已经来美国的华人的子女入境。因此,詹姆斯的父亲用了他邻居儿子的名字,到旧金山与父亲团聚,邻居真正的儿子则在他来美国的前一年掉进水里淹死了。自切斯特·艾伦·阿瑟总统开始执政,到二战结束为止,几乎每位华人移民都有着类似的故事。当那些挤在轮船甲板上的爱尔兰、德国和瑞士移民朝着自由女神像的浅绿色火炬招手的时候,中国的苦力却不得不想方设法偷渡到美国——这片鼓吹人人生而平等的土地。成功偷渡的人会在适当的时机返回中国探访妻子,回到美国之后,就假装宣布妻子在中国为其生下了孩子,将孩子的名字在当局登记。他们远在中国的同乡如果想到美国发财,就会顶着虚构的孩子名字漂洋过海而来。从埃利斯岛③乘渡轮来到纽约曼哈顿的挪威人、意大利人和俄罗斯犹太人,一般会在通往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和明尼苏达的铁路沿线定居,而蒙混入境的中国人几乎都在加州落地生根。在唐人街,这些冒名者的身份很容易被揭穿,大家用的都是假名,都希望不被发现、不被遣返回国,所以,他们拼命融入人群,极力避免与众不同。
然而,詹姆斯的父母却没有在加州落地生根。1938年,詹姆斯六岁,他父亲收到一封信,是他名义上的兄弟写来的。大萧条开始的时候,这位兄弟去美国东部谋生,在爱荷华州的一所小寄宿学校找到了工作——盖房子和修房子,但现在他母亲(真正的母亲,并非虚构)生病了,他要回中国去,他的雇主希望他能介绍可靠的朋友过来接替他。信上说雇主喜欢中国人,因为他们安静,勤劳,讲卫生。那是个好职位,学校也非常高级,詹姆斯的母亲或许可以在学校厨房帮工,现在,就看詹姆斯的父亲是否感兴趣了。
詹姆斯不认识中文,但他一辈子都记得那封信的最后一段是什么样子的,那是用钢笔潦草写就的,正是这段话引起了父母的注意。那位兄弟说,对于雇员的孩子,学校有一条特殊规定,如果他们能通过入学考试,就可以免费入校念书。
工作机会固然宝贵,而且大家都在挨饿,但让詹姆斯的父母真正动心的,是最后这段话。为此,他们卖掉家具,提着两个箱子穿越美国,一路换乘了五趟灰狗长途车,历时四天。当他们抵达爱荷华后,詹姆斯的叔叔带他们去了自己的公寓。詹姆斯只记得那个人的牙齿长什么样——比他父亲的还要歪,有一颗牙是斜着长的,就像一粒等待被牙签剔出来的米饭。第二天,他父亲穿上自己最好的衬衫,扣子一直系到领口。他和这位朋友一起走进劳埃德学院。下午的时候,事情已经谈妥了:他从下周开始工作。第三天早晨,詹姆斯的母亲穿上她最好的连衣裙,和丈夫一起来到学校。当天晚上,两人各自带回一套藏蓝色的制服,上面绣着他们新起的英文名字:亨利和温蒂。
几周后,詹姆斯的父母带他到劳埃德学院参加入学考试。考官是个大块头男人,留着棉花一样的白胡子,他把詹姆斯领进一间空教室,给他一本小册子和一支黄色铅笔。看到册子上的考题,詹姆斯立刻意识到校方的狡猾之处:什么样的六岁孩子能够读懂(更不用说通过)这样的题目?也许只有教师的孩子可以——如果她一直辅导孩子功课的话。但对于锅炉工、餐厅女工或者看门人的孩子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块正方形操场,一条边长为四十英尺,那围着它的栅栏有多长?美洲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以下单词中,哪一个是名词?以下图形中,哪一个能够拼出完整图案?如果工人的小孩答不出来,校长会说:很抱歉,你的孩子没通过考试,没有达到劳埃德学院的要求,所以,不能免费入学。
然而,詹姆斯却知道所有试题的答案。他读过自己能搜集到的所有报纸,读了父亲从图书馆大减价中买来的全部书籍——五美分一包。于是,他在答卷上写道:一百六十英尺;1492年;汽车;圆形。答完题,他把铅笔放进课桌顶端的凹槽里。过了二十分钟,大胡子考官才抬眼看他。已经答完了?他问,你可真安静啊,小家伙。他收走小册子和铅笔,把詹姆斯带回厨房,他母亲就在厨房工作。我会给考卷打分,下周告诉你们成绩。他说。但詹姆斯已经知道自己通过了。
九月份,新学期开始,父亲开着学校借给他做维修的福特卡车送詹姆斯去学校。你是就读劳埃德的第一位东方学生。父亲提醒他,做个好榜样。开学第一天早晨,詹姆斯滑进他的座位,坐他旁边的女孩问:你的眼睛怎么了?这时,传来老师恐怖的号叫:谢莉·拜伦!詹姆斯意识到,这种时候自己应该表现得难为情才行。因此,第二次遇到这种情况时,他吸取经验,立刻红了脸。开学第一周的每堂课上,都会有同学研究他:这个男孩是从哪儿来的?他有一个书包、一套劳埃德的校服,但他不和其他同学一样住在学校宿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父亲时常被学校叫来修窗户、换灯泡、擦地板。詹姆斯蜷在教室最后一排,看着同学们的目光在他父亲和他之间逡巡,对于同学的疑问,詹姆斯了然于心,于是他把头垂得更低,鼻尖几乎贴到了书页上,直到父亲离开教室为止。第二个月,他告诉父母说,希望能让他自己上学放学,不必接送,这样,他就可以假装普通学生,只要穿着劳埃德的校服,就很好假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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