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意思?太子萧祁问道。
胡庸双手微颤,脑海中浮现李羡之平日睡猪圈、吃猪食的画面,莫名恐惧害怕起来。
是…是一首造反诗!
太子殿下,李羡之是在威胁您,此子有造反之心。胡庸声音颤抖说道。
萧祁眸中寒芒乍现,先生,你的意思是,那个痴傻儿,还敢造反?
你是不是弄错了?
胡庸继续说道,这就是李羡之的可怕之处,如果李羡之,真是装疯卖傻三年,那此人之城府,便是深不可测,且!此等乱世天下,群雄并起,若是李羡之起事,或许真有可能成事。
此子太可怕了,趁着此子势小之时,当将其诛杀之。
哈哈哈!
太子萧祁大笑,胡先生多虑了,说不定…这背后是那李同光搞的鬼,这三年来,李羡之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本宫手里,他干什么事情,本宫一清二楚。
就算他是装疯卖傻又如何?到了南州之地,他只有死路一条,胡先生莫非忘了,如今的安南郡,早已让南黎给夺去了,此地至少驻扎了三万南黎大军,另外!其余南州四郡,都在吴镇疆的手里,李羡之可是南王的儿子,你觉着吴镇疆,会让李羡之活着吗?
从始至终,皇帝的算计,便是要李氏,彻底灭种。
倒是在下多虑了。胡庸松了一口气,可惜这首诗,若是没被烧毁,便是能彻底将李羡之的罪名坐实,将李氏满门抄斩。
纸张上涂抹了白磷,遇到空气自燃。
当然,这都不重要了,李羡之如今是必死之局,南黎国之强大,连大宁国,都要避其锋芒。
一个无病无权的王,岂能活的下去。
……
数日之后。
李羡之率领一万赤霄军,率先进入吴镇疆辖区。
吴镇疆的密探,立即回府而报。
主公,探马来报,李羡之的兵马,已进堕龙谷,咱们要不要?
离沙这位曾经,设计将南王李世忠,害死在堕龙谷的佞臣,此刻还想设计,将李羡之一块杀了。
吴镇疆毫不在意的说道,一个痴傻三年的废物,纵然是得到了丞相府的支持,也避免不了他必死的后果。
何况,这位新封的王爷,若是再一次死在本官的辖区,本官如何面对天下人?皇帝想要让本官背上这个骂名,真以为本官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不成?
只要他不在本官的地盘上撒野,就无需管他,随他去吧!
安南郡早就被他丢了,只有他对安南郡最为清楚,哪里驻扎了南黎数万精锐,且是大将古滇统帅,李羡之那万余兵马,难道还敢在安南郡撒野不成?
在穿过吴镇疆辖区后的李羡之,并没有着急进安南郡。
他手里有三万兵马不错,可驻扎安南郡的南黎兵,也有三万之众,还是精锐,若是强攻,恐怕只会损失惨重。
然而,赤霄军最大的优点便在,正面战争,正面一战,无人能是赤霄军的对手,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兵。
惶惶南州,群魔乱舞啊!李羡之手里拿的,正是宇文殇,从外边收集来的情报。
一路走来,他见到了南州百姓的窘迫,到处的山匪流寇,遍地的简陋帐篷,还有白骨尸骸,甚至是易子而食的场面,竟也在南州浮现,整个南州,死气沉沉,宛如人间炼狱。
然,除去这些,最为棘手的,便是南州的几大诸侯,坐拥十万大军的吴镇疆,外有东宁郡陈兴珠、北雄郡吕英白、西山郡秦天得,这三位表面臣服朝廷诸侯,实则是关起门来当皇帝的逆臣。
主公,要不然让东方镜将军与周泰将军的两支大军,从山中出来,末将愿意亲自领兵,做先登,强拿下安南郡。宇文殇认真说道。
不可,南黎军强悍,他们说天生的战士,虽比赤霄军弱上一些,可这攻城之战,自古以来,都需要重型武器,并且至少两倍于敌的兵马,即便赤霄军,能以一敌十,拿下安南郡,咱们恐怕也只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打造这样一支军队,无比困难,若是因为自己的鲁莽,而付出巨大代价,这必然是不值得的。
那可如何是好?ωωω.gǎйqíиG五.cōm
主公可有办法?宇文殇好奇询问道。
他可是知道,自家这位主子,心眼可多着呢!
不论是武艺,兵法还是战阵等等,都在其父南王李世忠之上。
古滇此人,颇为高傲,曾经与父亲,打过几仗,可都因失败告终,一直以来,怀恨在心,如今!老南王的儿子来了,以古滇向来轻视中原人将领的性格来看,若是将其激怒,这家伙,必然主动出击,来灭本王。
与其主动出击,不如以逸待劳,在此埋伏,伺机歼敌。李羡之嘴角微微上扬。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南黎那些个将军,早就被他给摸透了。
而且,他是大摇大摆入南州的,所有人只知道他有一万多兵马,却不知道,在南州的山林之中,还有两万赤霄军。
主公如此有信心,古滇一定会出城来战?宇文殇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