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里克被一阵杂乱的啁啾声吵醒,手触及到了一片湿漉漉的东西。是青草,沾满露水的青草,他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堆草丛里而非沙发上。
是幻觉?手上的露水和一些黏糊的泥土告诉他绝对不是!
这是哪里呢?
他站起身,可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四周全是参天树木,有缕缕阳光停留在枝繁叶茂里。艾里克仔细观察了一下树叶的情况,依稀能辨认出南北方向。可这根本就无济于事,谁知道哪个方位是安全,哪个方位充满了艰险。万一要是遇上虎豹豺狼,他可是连一件防身的器具都没有,只能听天由命。
没办法。凭着直觉,瞅准一个方向,他小心翼翼地拨开没过膝盖的草丛。在提心吊胆地走了大约有一百码的距离,居然让他走出了树林。而等待他的则是一条歪歪扭扭望不到尽头的小路。
感谢我的直觉!艾里克自言自语,但他马上仰望起湛蓝的天空当然,更应该感谢上帝。
小路的对面又是一整片树林。两旁的树木无休止地朝两个方向延伸开来,直觉又告诉他,这条路好像永无止境。
孤立无援的他很快从短暂的喜悦中重新陷入了绝望,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艾里克想用不了多久,自己便会累死,就是没有累死,也会渴死,饿死。想想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亲爱的伊莉莎了,他心里一阵心灰意冷。
坐下来干等也只能是等死。
可到最后艾里克还是一屁股坐了下来。他走的漫无目的,也不清楚走了有多少距离。只觉得步履越来越缓慢,呼吸越来越沉重。他只知道自己已经走了很长时间了,天快要黑了。
要是有出租车就好了。
身后似乎传来了马蹄声,好像还夹杂着车轱辘颠簸时所发出的声响,它们让艾里克激动的像一个在等待父亲的面包和牛奶的孩子,一下子从地上蹦了起来。
谁都不想一个人在黑夜里赶路,更不想在这片满是树林的鬼地方过夜。于是他站在了马路中间,如果真是一架马车,那么它刚好能勉强在这么窄小的路上行进。
果然是一架马车,如艾里克所愿,它在他面前停住了。驾车的人从车上跳了下来,他系着一件黑色的大斗篷,帽沿遮住了前额,夜的来临使艾里克无法看清他的脸庞。
黑衣人对他叽里呱啦了一番,然后又叽里呱啦了一番。艾里克唯一能做的就是睁大眼睛不停摇头。他的语言和交易市场上的有些相像,他对此束手无策。黑衣人也发现自己是在白费唇舌,于是直接用手指了指艾里克的脸,然后又拨开车帘指指里面。
再笨的人也会明白黑衣人是叫他坐到里面去搭便车。何况艾里克自认一点都不笨,甚至可以用聪明来形容,哪有笨蛋作家。
没想到会那么顺利。艾里克下意识地用英文说了句谢谢,但马上想到对方可能听不懂。于是笑了笑,钻进了车内。
马车又开始颠簸。车内并不是只有艾里克一个人,还有几只橡木桶,有一股浓烈的香味从桶里面散发出来。虽然艾里克自认不嗜酒,但也谈的上爱好。因此一闻就知道桶里面装的是酒,还是地道的朗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