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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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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的父亲是个读书人,曾经和冯父是同窗,在金庭很小的时候就亡故了,留下妻子马氏,还有金庭与捡来的养女。

冯父怜惜金家,加上金庭的天资高,就助他读书,非但如此,还把自己的长女许配给金庭。

从宁蓁蓁的角度来看,大概是在金庭成亲前的时候来了一场风寒,让古代版的金庭一命呜呼,躯体里换了一个现代魂。

冯素云捡到过丈夫写的计划书,上面的字体是七零八落,十分难看,丈夫说伤了手,是用左手写的,冯素云也就信了。

那次之后,金庭就不再读书,而是折腾起来了买卖,从硝石制冰、制作肥皂、炒茶到使用煤炭、制作水泥等等不一而足,还认识了当地的县令,这让冯父有些不满,让女儿对夫婿多做规劝,只有科举是正道。

冯素云也觉得丈夫和婚前有些不太一样,以前的丈夫对她还有父亲都很敬重,对书本更是如此,但是发热伤了手之后,忽然就抛开了书,甚至冯素云感觉到了,丈夫对自己的父亲很是不满,觉得父亲迂腐,自己啰嗦。

冯素云是有些难受的,因为鸿鹄书院不大,她与金庭很早就定下了,金庭无法回村里的时候,就常在她家吃饭。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本以为婚后也会是举案齐眉,没曾想竟是这般了。

金庭的生意越做越大,带着一家人离开了小小的县城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从县城到府州,最后到了京都里,金庭还做了皇商。

随着金庭的发家,他身边也多了许多的莺莺燕燕,救过一个要上吊的小寡妇,收过别人送的妖娆瘦马,还有隐居娇憨的女神医,最让冯素云无法接受的是,居然金家养妹也做了小妾,这让她觉得恶心。

虽然对外说是养妹已经去世,实际上是找了一个好人家,把金小月的名字改成了苏小月,但是冯素云清清楚楚,那就是金家的养女,手腕内侧还有一枚红痣。

冯素云的容貌只是寻常,自从有了这些小妾之后,两人同房的时间就两三个月一次,等到金小月做了小妾,冯素云就再也没有和丈夫同床,她觉得金庭让她作呕。

她甚至想过要和离,但是从书信之中,得到家里的消息,嫂子性子十分刻薄,恐怕容不下她。

冯素云的猜测是对的,父亲因病亡故,就返回了祖宅,母亲看到了女儿的消瘦,看出了她想要和离的心思,告诉她,安心在金家坐稳位置,最好早早生下一个孩子。

低声与她说冯家可能没办法容得下她,冯母是眼眶含着泪的,她也舍不得女儿,想要给女儿做主,只是家里这般光景,都是儿媳妇一个人做主,她的身子她很清楚,已经就快到日子。

那之后,冯素云的母亲又熬了几日,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认命,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谁知道没过多久,金庭救了皇家公主,更是让那位公主对他死心塌地,闹着要嫁他。

那位公主是太后的心尖宠,出生的时候霞光满天,被太后认为是福星,公主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清白,那太后肯定是要让金庭休妻的,正好冯氏无子,打算以此为由头让冯氏休妻。

当今圣上查了冯家之事,对冯素云心生怜悯,让内侍过来同冯素云说和离之事,并让金庭多给一些金银铺子等物。

涉及到了皇家公主,冯素云接受了和离的命运,结果回到了娘家,嫂子也和大哥和离了,只把嗷嗷待哺的小侄子丢在病重的大哥身边,家里的东西也被嫂子席卷一空。

她回来的时间太迟,大哥还是去了,冯素云本来就是心中郁结,强撑着打理家里,但是独身的女户哪儿有那么好做的?冯家被盗了两次,甚至冯素云差点都受到了侮辱,要不是杏雨舍命救她,或许那个时候她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很想死了,为了侄子,勉强打起精神,带着侄子到京都。

可怜冯素云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勉强撑到给侄子订了婚,或许是心弦一松,根本没看到侄子再生孩子,冯素云就撒手人寰。

宁蓁蓁睁开眼,那个舍命救人的杏雨就是眼前的丫鬟。

冯素云贴身丫鬟有两个,一个叫做飘雪,一个叫做杏雨,金庭既然是管不住下身的,飘雪趁机爬床,飘雪长得普通,在金府里不算得宠,但是谁让金家什么都不缺,就是有钱,飘雪作为姨娘的日子总比现在要舒服。

但是杏雨不同,本身生得好,某天忽然脸上带了伤,就跪下说要跟着冯素云一辈子。

按照宁蓁蓁的猜测,恐怕是金庭想要做点什么,杏雨就自毁容貌了。

想到了杏雨的脸,宁蓁蓁对她招招手,手指碰触在她的肌肤上,她过来的时间要是早点,或许可以医治,现在的话,最多能想办法让疤痕淡那么一点点,恐怕还是会留痕迹。

夫人。我没事……以前夫人扶着她的面颊,都会落泪,这次杏雨刚说完就一顿,因为夫人的眼睛里并无泪水。

宁蓁蓁说道,我想洗漱。

水我已经让人烧好了。

冯素云的性格太软,加上对金家这样的后院可以说是恶心又绝望,杏雨还能够压住的人,都是杏雨一个人压着其他的丫鬟干活。

宁蓁蓁洗漱的时候对着杏雨说道,等会看看厨房里有什么,送点过来,我先垫一垫。以前的冯素云郁结于心,吃的东西很少,现在宁蓁蓁要养护这身体,中午本来就吃的不多,现在泡完澡,胃口开了,适合吃一点。

杏雨听到了宁蓁蓁的要求,眉眼弯起,重重点头。

还真是个漂亮的姑娘,可惜脸上的疤痕了。

这身体不算好,宁蓁蓁不敢泡久,在杏雨去厨房里端东西,就已经自己出了浴桶,换了一身衣裳。

冯素云的身高在女子当中算很是高挑的,足有一米七,因为太过于消瘦,明明现在已经十八岁了,身材却很是扁平,远远看上去就像是竹竿。

当时金庭已经不怎么想要履行夫妻义务,在冯素云拒绝的时候,恐怕金庭求之不得。

厨房里没有现成的食物,就给宁蓁蓁端了一小碗鸡丝面,宁蓁蓁吃过了之后,怕晚上的时候吃不下,时候尚早,就打算带着杏雨往外走一走。

金家的夫人手里就是个空壳,家里都是由金庭掌管,宁蓁蓁现在手里没什么钱,就是有月钱和嫁妆,但是她凭什么花自己的那些,要花就花金庭的,有谁会嫌弃银子烧手呢?

宁蓁蓁带着杏雨去账房支银子,先不自己拿银子,反而问起来苏姨娘最多一次可以支取多少银子。

金庭对自己的女人很是大方,宁蓁蓁猜想金额应该不小。

不过账房显然也知道宁蓁蓁不得宠,现在要支取银子,也不知道当给她多少,就笑着说道夫人不如晚上的时候,等着老爷回来了,看看能不能老爷给个确定的信儿,咱们下人也好行事。

我就是出去买些药,还有一些首饰。宁蓁蓁的眉头皱了起来,如不然你跟着我走一趟,我若是要什么,你签单就好。

夫人,小人这边就是在府里头看着家,这么大的金府,我可走不开……

那账房还想要继续说些什么,就看到夫人笑了起来,你可想清楚了,我再不得宠,也是正儿八经的金府主子,金庭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你若是不肯也罢了,不少人都认得金家的车驾,总有法子买东西的。

宁蓁蓁扭头走了两步,就有人追上来了,给了宁蓁蓁一方小印,还是说自己忙碌,就让夫人用这个签章就行。

算算日子,应该没几天内侍就要过来了,宁蓁蓁就拿着东西先去了药铺,选的都是上好的药材,宁蓁蓁一眨眼就签单了千两银子出去。

第二个烧钱的地方是首饰铺,当宁蓁蓁看到了首饰铺子掌柜见着金庭的印章,有些惊讶地看着宁蓁蓁,宁蓁蓁就猜到了,这印章应当是有其他佳人用过,所以掌柜的才会奇怪,为什么如同宁蓁蓁这般寡淡容貌的人会拿着金庭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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