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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足下之臣(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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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四王爷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起女子的玉足了。在他模糊的记忆里隐约记得幼时自己只是个血脉里沾了点龙气的毛头小子,在这个一抬头就能遇见一个贵人的京城实在算不得什么玩意。生父只是个魏家的旁系,母亲出身也很一般。没有贵人的命,自然也不会有贵人的病。生活都很一般,又哪来的钱财去学王公贵族必备的君子六艺呢?只每天和同自己一样的小孩到处鬼混罢了。

记得偶然有一次他们一群人跑去偷看丫鬟洗澡。旁人都涨的脸通红,只一个劲地盯着那丫鬟饱满的胸部、平坦的小腹,若隐若现的幽穴,而自己却鬼使神差地注意到了水光潋滟下的两只脚丫。当时他自己都被自己下意识的行为惊到了,想了好久才从他那贫瘠的脑海里搜刮出一句诗来——新荷脱瓣月生芽,尖瘦纤柔满面花。

后来自己被居心叵测的群臣裹挟,继承了另一个父亲的王位。儿时的玩伴和自己渐行渐远,偶尔相遇时也没有了从前的热络,一道无形的沟壑似乎横在了他们之间,只能笑哈哈地说着客套的场面话。现在想来,唯一没有变的,大概就是自己这恋足的癖好吧。

实话说起来,当年那个丫鬟的脚并不是太好看。因为她经常要走动,不会像大家闺秀一样凡事有人伺候着,不必亲力亲为,所以颜色没有少女年纪本有的鲜嫩。但她却为四王爷开启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不管那些道貌岸然的大臣心里在想什么,自己成了王爷之后确实凡事都顺心的多。他把府上的丫头里抽出一些脚型好看的,不仅免了她们寻常时间的伺候活计,还花钱请了先生教她们琴棋书画,活脱脱把她们当作一般人家的小姐养着的。只有一点,这些赐了名儿的足奴每日叁次都要用香汤沐足,以备自己兴起时的把玩。

其实要真按照儒家所推崇的主流腔调而言,自己的这种癖好是绝不被世人接受的。毕竟他们规定女子连走路都是要行不露足,把足部看作胸部一样和贞洁画上等号的隐私部位。甚至在鼎盛时期,一名女子的脚若是被男人看见了,她就必须嫁给这个男人。

四王爷的恋足癖放在当今实在是可以说得上是离经叛道了。但他却有些不以为意。这些劳什子文人才真是贼喊捉贼的典范。难道他们就对女子两只柔弱无骨的冰肌小脚毫无感觉?若真是如此,那白练轻轻裹,金莲步步移、缓步金莲移小小,持杯玉笋露纤纤诸如此类的风流诗句又是从何人口中说出?

更大的可能是——大魏女人的两只脚丫,在除了支撑她们纤细轻盈体态和移动身体之外,被骨子里就不安分的文人发掘出了性感方面的用处。

文人假惺惺地顾及颜面,做了事不仅不敢张扬,还不准别人也做。本王可不怕他们的弹劾,喜欢脚就是喜欢脚。如有些人喜欢淌水的穴儿,有些人喜欢饱满的酥胸一样都是寻常事,没什么好羞的。四王爷一时得意,毫不掩饰地说着自己的性癖。

如锦见多了违心说话的人,倒也有些喜欢他不怕文人指责的真性情,看他的时候也没有以前的讨厌了。见他像野猪拱地一样在自己的腿上舔来舔去,便起了些迎合的心思。两只脚丫交错一蹬就把云姣脱了下来。一只玉足用了些力,伸得足弓笔直,平滑的足背就放在四王爷的嘴边;另一只足儿悄然在男人胯下鼓胀的一大团慢慢摩挲。

四王爷顺着一双玉腿向上看去,就是如锦那羞涩的神情。冬日的阳光通常都是暖洋洋的,穿过窗棂的缝隙洒在她的俏脸上,像是给粉嫩嫩的大桃子贴上了闪闪发光的金箔。可爱的同时又平添了几分绰约贵气的意思。

四王爷就这样抬着眸,静静地看了一会,好像回到了那个盯着丫鬟的脚不肯罢休的晚上。直把如锦看得俏脸粉中带红、偏过头去,才轻轻地吻住了她翘起的足尖,轻笑道,锦美人真是个天生惹人垂怜的人儿。本王都忍不住动心了,不想把你还给皇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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