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小说网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第27节(1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第82章 示威

小半年时间过去了,这个神秘组织虽然谈不上让人闻风丧胆,但吓唬吓唬我的小心脏,还是绰绰有余的。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天的深夜里,我床边站着一个高大人影的事,那是我这小半年来每每噩梦的时候必然出现的一个画面,给我留下的阴影实在太深了。还有就是那个被浸泡在福尔马林玻璃缸里的尸体,那种手指按压之下还会喷水的感觉,我实在难忘。

我此刻终于明白了杨洪军那一脸愁容究竟是为什么,如果单单只是一个凶杀案的话,或许我们齐心协力也就能够侦破,但涉及到了莲花堂——这个我们必须除掉,但又畏惧的组织,我们在迎战之前,还必须先克服内心的恐惧才行。

杨洪军看我愣了,于是提醒我说:凯子,后面还有一张照片,还有案情分析,你不看看吗?于是我开始继续翻阅,第四页上仍旧是一张照片。这一张照片传递的信息就更加明显了。照片拍摄的是一面贴了墙纸的墙壁,上边用和死者身上的口红颜色同样的字迹密密麻麻大小不一写了很多个死字,而在这么多死字的包围之下,赫然从上到下竖写着三个大字:杨洪军。

杨洪军的杨是繁体的楊,而军却是简写的军字。回想起先前那宗关于莲花堂的案件中,凶手撞伤了杨洪军,留下的剪贴字,也是这种繁简混用的方式,尽管不明白这当中是个人书写习惯的问题还是别有深意,但他传递的意思就相当明确了,就是要杨洪军死。

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也察觉到,对方作为这样一个组织,先前曾经和杨洪军与我们有过两次交手,这两次都以对方的失败而告终,所以现在这个组织上应该是只知道杨洪军经办了这个案件,毕竟这些消息在网上轻而易举就能够查到,但对方好像并不知道我和马天才的存在,否则的话,凶手大应该把我和马天才的名字也加上去才对。

看起来杨洪军说对我们的保护,还算是说到做到了。

后面几页都是案情分析,我仔细了一下,其中有几个关键信息是我需要掌握的,第一是发现尸体的时间。尸体是在今天早上被发现的,而法医现场鉴定的死亡时间,推测则是昨天晚上,也就是说,死者在身亡之后仅仅几个小时,就已经被警方找到了。而警方的记录当中提到,是有人去敲死者家的门发现没人答应,打电话也没人接,于是透过窗户往里看,才发现了地上的尸体,这才报了警。

第二个就是死亡的原因。法医的鉴定结果表明,死者身上有几处都属于致命伤,以是悲伤那六道柳叶状的细长伤口,很明显是被类似匕首这样的锐利凶器直接刺杀造成的伤口。伤口深度接近十公分,别说这是个女人了,就算是个精壮的男人,只怕也会死了不下一次了。其次则是死者脖子上的淤痕,如果不是特别用力的话,是断然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淤痕的,而这种力道之下,任何人都会被勒死。第三是死者的左侧胸部,被人生生用刀割下来一半之多,虽然大部分都是肉,但是女性胸部的内部是有许多腺体的,这样割掉不但会造成极为大量的出血,光是疼痛估计都能疼死人。最后则是地上的半截舌头和被拔下来的牙齿,我们常常说自杀的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咬舌自尽,虽然割断舌头未必就真的能够让人立刻死亡,但是舌头根部存在一根大血管和无数神经,因为这些神经是用来控制舌头这么一块软趴趴的肉做出各种不同动作的,所以整个将舌头割下,死亡的可能性还是相当之高的。

还有那些牙齿,我不由得再度翻回到第三张照片上查看,发现那些牙齿并非是好像乳牙那样,直接有个切面的断裂,而是成年人的恒牙,连接牙髓的那种。几乎是被连根拔起,牙根上,模糊的血肉清晰可见。

我数了数发现牙齿有30颗,正常人的恒牙大约是28到32颗之间,我想这凶手肯定是将这个女人的牙齿全都生拔了出来,因为他实在是没有理由刻意留下几颗在嘴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张女尸的正面照片里,女人的嘴里满口都是鲜血。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有尖锐的刀具完全足以刺杀杀死对方,那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勒死对方一次呢?或者说顺序颠倒一下,先勒死或者勒晕对方,然后再补刀?似乎也没这个必要,况且还是六刀。同样都是用来杀人的工具,皮带和刀似乎此刻看起来,没有共存在这里的必要,况且现场并没有发现口刃相符的刀具,也就是说,这把刀原本就是凶手携带在身上的,既然是以杀死对方为目的的话,那更加没有必要再用皮带勒对方的脖子一次了。

倘若说凶手用牙齿和舌头拼成一个盛放的莲花是在表明立场,墙上的杨洪军三字是为了宣告下一个目标,那他在女人身上写贱人画笑脸,还割下女人一半胸部,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说纯粹是为了满足他自身变态的欲望吗?

我合上材料,内心无法平静。杨洪军告诉我说:刚才你没来的时候,这些我都已经给老马看过了,既然写了我的名字,留下了莲花印记,那就肯定是冲着我来的了。区县分局把这些材料之所以发出协查,还专门特地把这东西转给我,就是因为人家指名点姓要我死了。

杨洪军两手一摊,苦笑着说:今天上午接到这个通知的时候,我们局里就提出让我把案子交给他们去办,我自己躲躲风头,不要让对方找到。但是我一想,我本来就无牵无挂,孤家寡人,但是如果我躲起来了,我总不能让我身边所有我在乎的人都躲起来吧?杨洪军顿了顿说:既然是冲着我来的,还用杀害了一个女死者的方式来向我扬威,说明什么了?说明此人这次就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根本就没把我们警方放在眼里,让局里保护这很容易,可是对方如果找不到我的话,会去找我的家人的。我的大嫂,我的侄女,都会置身于危险之中,更不要说此人不光杀人,还是个强奸犯,我家里的这两个女性,叫我怎么可能放心出去躲?

杨洪军说得没错,尤其是当他提到了杨安可。尽管我和杨安可今天才第一次约会,甚至都还没有明确彼此的关系,有些事根本就谈不上,但我还是会担心。杨洪军是肯定不会躲躲藏藏的,因为那样一来,就是他在躲,而凶手在追,杨洪军永远都是被动方。如果他主动迎击的话,不但可以占据主动,还能够比较好地保护杨安可母女的安全。我和马天才则更加简单了,对方甚至都不一定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就是杨洪军的两把暗器,有用的暗器。

于是我告诉杨洪军,这件事我会帮你,给不给钱我都帮,你说说你打算怎么开始查?

马天才跟着我的话说道:没错杨警官,这件事虽然只是针对你,但是关乎我们大家,所以我老马也不可能置之不理的。关于这个组织我老马能帮你查的几个月前就已经查过了,有用的信息真心不多,敌在暗我在明,就算你想要主动出击,你总得有个路子才行啊。

马天才的话虽然有点消极,但的确也是事实。这个被奸杀的女人也许曾经跟这个凶手有过一段私人恩怨,否则他为什么会在死者身上写下贱人二字?但倘若我的这个猜测是错误的,那么凶手可谓是丧尽天良,穷凶极恶,这个死者就是碰巧不幸被凶手盯上,不但被人侮辱,还被杀害,而这一切都只成了这个凶手传递信息给杨洪军的工具。

杨洪军问我和马天才说:调查方向不是没有,但是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实在少得可怜。你们二位都暂时不是警队的人,也各有各的调查方式,所以今天请你们来,就是想让你们用自己的方式分析一下,除了正常的调查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别的法子可寻吗?

杨洪军强调道:这是一个跟罪犯争分夺秒的时候,我们必须迅速做出判断,并且这个判断还错不起。在我市历史上,的确也曾经发生过一些奸杀案,但没有任何一起恶性程度有这个案子这么严重,也没有任何犯罪分子是借用犯罪事实来向一个警方特定的人挑衅示威的。他接着说:弟兄们,咱们的时间可能真的不多了,必须在这家伙没有犯下下一个案子之前抓住他。

杨洪军的这句话仿佛就是一道军令,军令是下给我和马天才的。至于马天才我是不清楚他的想法,但对于我来说,我明白这个案件能否破获,几乎直接关系到杨安可的安危。

我必须救她。

第83章 推理

我告诉杨洪军,就目前我看到的这些材料内容,我基本上可以确定几件事。第一,凶手既然明明白白地叫嚣要杨洪军死,那么现场的其他状况,实际上是无需刻意伪装的,因为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他在死者身上留下的贱人二字,很可能并非是因为私下认识死者,也许只是为了表明态度,他所认为对方是贱人,那么对方也许就有一些行为让凶手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所以第一步,咱们需要彻查死者的身份。

我强调说,咱们不能仅仅从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就好像上一次那个文修女制造了几起命案,我们率先的立场就是受害人是可悲且无辜的,而事实上这些人并不无辜,只不过他们的罪责被放大了而已,所以在本案当中,我觉得咱们也不能轻易排除这个情况,这件事老马需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死者的尽可能详细的讯息。

马天才点点头,查人私事这种事他比较拿手,也就是几个电话几封邮件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接着说,其次凶手很有可能是不缺钱花的,也就是说,他挑选这个受害人的时候,仅仅只是为了犯罪,仅仅只是为了给杨洪军传递消息。选择这个受害人并且留下贱人两个字,很有可能带着一定的私愤的成分,你们难道没注意到吗?死者虽然衣衫不整,伤残严重,但是她脖子上的海豚项链,还有她耳朵上的金耳环,这些财物都没有丢失,如果罪犯是一个生活状况很糟糕的人的话,没理由留下这些东西在现场,肯定在逃跑的时候就顺走了。

我提出,请杨洪军动用警察部门的资源,查一下女人身上的其他财物,例如手机、钱包、银行卡等,尤其是手机,如果还能够找到的话,就根据近期的通话记录,还有gps定位等信息,查一查她生前最后一段日子的活动轨迹等。

杨洪军认真地记了下来,然后我说道,除了这些之外,现场留下的脚印、指纹、皮屑毛发体液等,都要透过警察这边的专业人员进行比对,尽可能缩小范围。这个凶手的犯罪手段如此残忍,想来不会是初犯,应该是曾经有过类似的犯罪行为,当然那些不一定都跟莲花堂有关系,但是如果能够从一些有案底的人员当中排查的话,也会缩小一部分范围,即便是查不到,至少也说明此人之前没有留过案底。

杨洪军记录之后问我:那你刚才说的,尸体身上的几处致命伤,到底哪个在先哪个在后?毕竟没人会专门用好几种手段来杀死一个人吧,死都死了,补刀有何意义呢?我摇摇头说,这也是刚才我很疑惑的地方,不过现在看来,似乎是咱们自己将这个问题想得有点复杂了。

我告诉杨洪军,在咱们得到这些案情线索的时候,第一时间的判断是凶手有可能为了掩盖真相,或者给我们一些错误的线索去浪费时间,但是就这个案子的最终目的来说,好像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我接着说道,如果我这个想法是成立的话,那么凶手在跟着受害人或者约见受害人的时候,就早已经决定要杀死对方了。而他此刻应该打算的就是先强奸,后杀害。所以才会先用女人的丝袜绑住了女人的手,让她失去一半的挣扎能力。

我将照片翻到第一张,也就是那个女人趴在地上的那张照片说道,你们仔细看看,这女人被撕烂的裤子是一条牛仔裤,脚上也穿着高跟鞋,你们见过哪一个女人会在穿牛仔裤的时候同时穿丝袜的?

杨洪军和马天才对望一眼,好像先前都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接着说道,所以这丝袜如果不是死者自己的东西,那就是凶手带在身上用于作案的工具。不过看起来应该是第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同时这也说明,假如凶手能够随手就拿到丝袜的话,那证明这个女人的屋子里肯定有很多类似可以用来捆绑的东西。

我问杨洪军,你刚刚说过,发现尸体的报案人员是上门去找死者才发现的对吧?杨洪军点头说是。我接着说道,那你们有没有想过,怎么可能会这么巧?凶手作案留下的字迹就是为了让杨洪军知道这件事,假如很久都没人发现尸体怎么办?他的这个计划岂不是被打乱了?所以我觉得应该要查一下这个报案人,因为他的突然出现似乎太过于巧合,不排除就是凶手作案后冒充目击者报案的可能性。

杨洪军打断我说道:凯子,你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这一点我们已经查过了。报案人就是一个附近小餐馆送外卖的小哥,这也不是第一次给死者送外卖了。正因为外卖和快递不一样,快递是可以直接放到收发室里,但外卖必须客人当面收才行。正因为这样,这个快递小哥才会凑到窗户去看,才发现了死者。

原来还有这一茬。于是我想了想问杨洪军道,既然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那么今天早上的外卖,她是如何自己定的呢?难不成是闹鬼了?杨洪军摇摇头说:那当然不是,肯定是凶手用死者的手机打电话定了外卖,并且在外卖送达的间隙离开了现场啊。

我不置可否,只是说道,也许如此吧,这也正是要彻查的地方。假如真的如你说的那样,那么凶手肯定是熟知死者的生活习惯,知道她曾经长期光顾这家店的外卖生意,这些内容,都要彻查一下。

杨洪军点点头,看样子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句话,还真是个真理。

我接着说道,最后我还有一个要求。给我找来一张这个女人生前的正常的照片,最好是登记照一类的,时间距离现在越近越好,如果能够从照片上分析出死者的一些信息的话,那么也省得我再大老远跑去区县摸死人了。

马天才笑了笑说道:嗨,这事好办,就交给我了凯爷。可也真是难为你了,每次只要找到尸体,你就得去摸一次,这将来如果结婚了,你媳妇儿可会有意见啊,哈哈哈。马天才说完笑了起来。

我很欣赏他的乐观,不过在这个时候,他更像是在讽刺我。

我也没功夫在这个当口跟这家伙斗嘴,于是我告诉马天才,找到照片之后迅速发到咱们群里,各自分工,我这里除了看照片摸骨之外,得到的任何消息都会及时跟大家通报的。

当天晚上聊完,已经是接近十一点钟。由于我们三个人不顺路,于是也就各自打车回去。杨洪军告诉我最近这段日子他不会回家去,而是待在警察局里面。警察局里有招待所,刚才等我来的时候已经让人去把杨安可母女接去招待所暂住了。这段日子大家都要小心一点,尤其是你们俩,咱们是兄弟,失去你们任何一个,我都会难过的。

这特么不是废话吗,谁无缘无故死掉会是件高兴事啊。不过杨洪军这句话却让我多了些想法,既然他说不愿意失去我们,难道说是他暗暗在觉得有失去我们的可能性吗?

可我没好问出口,因为杨洪军是个老练的人,既然他自己都没明说,我多问也是徒劳的。而从他口中得知杨安可母女也会暂时住在警察局的招待所,相对而言,是非常安全的。杨洪军还并不知道晚上和我一起看电影的人就是杨安可,既然如此,我还是暂且不要告诉他好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